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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规范

关于人工市场信息价、定额人工单价调整、风险控制指导意见等文件相关问题的综合解释

-- www.zjzj.net 2009-10-21 --

本文件出处: [新闻中心-综合信息]、 [定额天地-03定额]、 [科技和价格信息-价格规范]

    1.建建发【2008】102号文中的“人工市场信息价”和建建发【2007】22号文中的“建筑工种人工成本信息”的定义和使用范围有何不同?

    答:建建发【2008】102号文中“人工市场信息价”,指造价管理机构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机构的有关规定,采用动态管理的方法,按照本省03版计价依据同口径的一类、二类、三类人工分别定期测算发布的建筑安装等生产工人在单位工日(8小时工作制)内包括的全部人工费用。人工市场信息价在编制概算、预算、标底时由编制人参考采用;投标报价时由投标人根据人工市场信息价结合市场实际自行确定采用;结算时是否采用人工市场信息价应根据发承包双方共同签订的合同约定来确定。

    建建发【2007】22号文中“建筑工种人工成本信息”,系根据建筑市场劳务用工实际工资结算水平经综合后测定,是指导建筑劳务合同双方合理确定建筑工人(农民工)工资水平的基础,也是建筑企业合理支付工人劳务报酬、调解处理建筑工人劳动工资纠纷的参考依据。“建筑工种人工成本信息”仅适用于建筑施工劳务企业与民工劳务费结算时的参考,不适用于工程发承包双方竣工结算,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问:建建发【2008】163文中的“市场价”和“信息价”如何界定?

    答:建建发【2008】163号文中“信息价”,特指省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按照省政府令第173号规定,定期采集、按一定规则和计算程序测算后,通过《造价信息》向社会发布的工程造价人、材、机等要素价格的“市场信息价”。因其组成内容、计算规则及时效性等方面与“市场价”不同,所以其适用性不完全相同,属于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范畴,性质是指导性或参考性。

    建建发【2008】163号文中“市场价”不同于“信息价”,是指施工合同当事人根据市场行情水平,通过相应渠道收集的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是未经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按一定规则和计算程序测算发布的价格,属于随行就市的价格。若作为结算的依据,必须经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3.问:建建发【2008】163号文提到的“单种规格材料”是否包括定额中使用的综合价材料?

    答:建建发【2008】163号文提到的“单种规格材料”,一般指单一型号规格的材料,也包括定额中使用综合价的材料,如圆钢(综合)、螺纹钢(综合)等。

    4.问:163号文规定:“在2007年10月1日以前已经竣工或者发文之日前已办理竣工结算的工程项目不再调整。”如工程项目在07年10月1日以前完工,至今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可否调整;工程项目在07年10月1日以前开工,10月1日以后竣工,如何调整?

    答:07年10月1日以前完工,至今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工程项目不予调整。工程项目在07年10月1日以前开工,10月1日以后竣工的,在08年6月25日(发文之日)前已办理竣工结算的,不予调整;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则07年10月1日以前完成的工程量不做调整,10月1日以后完成的工程量可以参照本指导意见,双方协商解决。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问:按照163号文调整人工费,如当地造价管理机构目前没有发布人工市场信息价,应如何调整?

    答:当地造价管理机构没有发布人工市场信息价的,发承包双方可根据《浙江造价信息》按季发布的对应时间段的工程所在地建筑工种人工成本信息,测算人工费上涨幅度,扣减15%的人工费用风险幅度后,计算人工费价差,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调整方法。

    6.问:计算材料费上涨价差的公式中,E为单种规格材料定额用量,是否包含联系单调整部分的材料用量?

    答:单种规格的材料用量包括定额总用量和发承包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的联系单调整的材料用量。

    7.建建发【2009】135号文规定自2009年7月1日起调整现行定额人工单价,具体怎么执行?

    答:施工合同中对人工费用风险控制有明确约定的从其约定。在建工程施工合同中对人工费用风险无明确约定的,可按以下原则办理:

     ①2009年7月1日前完成的工程量,人工费不作调整。

    ②2009年7月1日以后完成的工程量,发承包双方可参照建建发【2009】135号文件协商调整人工单价,并签订补充协议。

    8.编制招标控制价时,是否采用调整后的定额人工单价?

    答:当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人工市场信息价的,应按照人工市场信息价编制招标控制价;当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未发布人工市场信息价的,应按照调整后的定额人工单价编制招标控制价。

    9.编制设计概算和投标报价时,是否使用调整后的定额人工单价?

    答:编制设计概算和投标报价时,可根据当地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市场信息价或调整后的定额人工单价,结合市场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人工单价。

    4.问:按[浙建站(2009)28号]《关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费率调整的通知》乘系数调整费率后,遇有调整后的费率中值与上限值或下限值以及上限值与下限值相同时如何处理?

    答:当调整后的费率遇有中值与上限值或下限值以及上限值与下限值相同时,均按调整后的费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