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建设系统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省委、省政府建设“信用浙江”的战略部署和建设部《关于抓紧建立并充实建筑市场有关企业和专业技术人员数据库的通知》(建办市函[2002]481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建设领域建立浙江省建设事业“企业基本信息数据库”和“人员基本信息数据库”(以下简称“企业库”、“人员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两库建设的重要意义
“企业库”和“人员库”是在我厅统筹规划下,利用先进的计算机和信息网络技术按照全省建设系统“共建共享”原则建立的反映我省从事建设活动的企业和个人基本信息的数据库管理系统及与之配套的IC卡数据交互系统。
“企业库”和“人员库”分别采集、处理企业、人员的基本情况及其在市场活动各环节(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工程监理、质量安全监督、合同管理和竣工验收备案等)中的业绩、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情况等,真实反映企业和从业人员在建设领域的动态状况。两库的建设将推动全省建设系统各行业的诚信行业和诚信企业建设,对加强建设行业管理、科学依法行政、提升工作效能,遏制企业资质、个人资格造假现象,对科学地制定建设行业、专业和人才发展规划具有重要意义。
二、统筹规划,有步骤、分阶段完成两库建设工作
两库涉及的企业和人员范围较大、数量较多,为了更好地利用其信息资源,在做好网上系统的同时,为其配备企业和人员IC卡系统,因此,要在做好总体规划的同时,按照共建共享的原则有步骤、分阶段完成其建设工作。
(一)实施范围:
1、“企业库”实施范围:建筑业、勘察设计业、市政公用业和风景名胜事业内从事建设活动的企业;
2、“人员库”实施范围:上述企业内具有执业资格、职称、专业岗位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证书的人员。
3、 企业、人员IC卡的实施范围:因管理需要,第一批暂实施人员IC卡。
(二)阶段工作:
1、实施前准备和培训阶段。2005年6月中旬前,完成全省建设主管部门系统实施培训及软硬件环境准备工作;各市建设主管部门按计划完成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相关企事业单位和人员的培训工作。
2、两库数据县、市审核阶段。2005年8月底前,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完成本行政区域下属企业信息初审,并做好企业、人员申领IC卡的登记汇总工作,按要求上报至市级建设管理部门,扩权县直接上报至我厅。
2005年9月15日前,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完成对本行政区域库信息的复审和IC卡申报信息的汇总,按要求上报我厅。
3、全省数据库完善及IC卡发放阶段。2005年9月底前,我厅完成数据整理入库工作,并在“浙江省建设信息港”公布两库数据信息。
2005年月10月底前,各地发放IC卡并完成IC卡信息校核工作。
4、数据动态管理阶段。2005年10月1日起,如有企业和人员信息变动,各企事业单位须动态及时报送至上级主管部门,经省建设系统中心数据库确认后以在线写卡方式更新IC卡内数据信息。
三、充分使用,抓好两库的数据应用和动态管理工作
各地应高度重视两库系统建设完毕后的数据清理和使用工作,充分发挥两库作用。重点在以下环节抓好两库的数据应用和动态管理工作:
1、企业、人员IC卡系统须在以下范围应用:建设事业诚信建设过程中企业、人员诚信信息数据化管理;建设事业从(执)业人员资格管理和企业资质、资格管理;工程项目规划、设计过程中各参与企业(人员)身份的确认及对文件的电子化备案等管理;招投标过程中各参与企业(人员)身份的确认及对文件的电子化备案等管理;工程建设过程中各参与企业(人员)的身份验证、文件的电子化备案等管理。
上述过程中,各级建设管理部门和中介机构对申请办事或接受监督管理的企业、人员的基本情况须通过IC卡和上网调用省中心数据库数据双重认定,并将产生的结果数据通过两库上报系统上传至省中心数据库,将企业或个人的不良行为通过建筑市场行政监察系统上报至省中心数据库。
2、各企事业单位在企业、人员基本情况发生改变时,须通过两库系统动态上报至上级建设主管部门。经省中心数据库确认的企业、人员基本信息,可作为工程建设活动中证书原件校核的依据。
3、企业资质、人员资格管理过程中,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于企业、人员基本情况的校验须通过验证IC卡和网上调用省中心数据库数据两种方式,产生的结果数据须上传至省建设系统中心数据库,并通过中心数据库统一写入IC卡。
4、将两库系统与厅目前实施的各行业管理系统相结合,提高管理效能。近阶段率先做好全省专业人员考试报名系统与两库系统的整合,抓好两库数据的源头管理工作,充分利用人员IC卡管理系统。
5、住宅与房地产行业暂不纳入实施范围,在该行业管理过程中对企业、人员基本信息的调用和更新暂通过建设部下发的“房地产信用档案”系统进行;省建设厅信息中心正开发两库与“房地产信用档案”系统的数据接口,完成后,住宅与房地产业行业管理各环节须通过两库及IC卡系统进行企业、人员基本信息认定和更新。
6、省外来浙企业的两库建设工作将另行制定相应规定。
四、高度重视,做好两库建设各项具体工作
1、加强领导。各地建设系统各行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两库建设工作,要明确分管领导和承办的机构及人员,按照要求抓紧做好有关工作。
2、落实责任。建设系统各行业人事部门要会同相关业务部门做好组织具体实施工作。要制定工作计划,按照阶段要求,做好面向相关企业和人员的政策宣传及业务培训,组织做好人员卡的发放工作。同时,要落实专人负责两库的管理工作,推动两库信息的及时、快速搜集。
3、积极配合。有关企业要提高认识,重视两库建设各项工作,要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落实责任,做好信息的收集、汇总和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