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部动态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
△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
△省建设厅公开征求《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
省站工作
△全省造价管理工作座谈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第一阶段交底培训会在杭召开
市地动态
△嘉兴市建筑业管理局党支部组织党员参观红船精神主题展
△全省各市造价管理机构积极组织开展《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交底培训宣贯
△嘉兴市召开推进全市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行业发展工作座谈会
△舟山市建筑业管理局召开施工企业负责人座谈会
省部动态
为正确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已于2018年10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51次会议通过,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
《解释》针对近年来建筑市场的新变化、司法实践的新问题、管理政策的新突破,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建设工程鉴定、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和实际施工人权利保护等问题作了规定。
《解释》明确,招标人和中标人另行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价款等实质性内容,与中标合同不一致,一方当事人请求按照中标合同确定权利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解释》规定,当事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载明的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价款不一致,一方当事人请求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关于非必须招标工程进行招标后的工程价款结算依据,《解释》规定发包人将依法不属于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进行招标后,与承包人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背离中标合同的实质性内容的,应以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建设工程价款的依据。这一规定的目的是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和其他投标人权益。
同时,充分考虑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期间长、影响因素多的特点,《解释》还规定发包人与承包人因客观情况发生了在招标投标时难以预见的变化而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可以作为结算建设工程价款的依据,从而兼顾了招标投标市场秩序和契约自由原则。
《解释》的施行对我国建筑业发展和保护建筑领域的民营企业具有重要意义。
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
根据《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了《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全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定,予以印发,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大纲》明确,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分为四个科目:“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四个科目分别单独考试、单独计分。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获得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全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分为两个科目:“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和“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两个科目分别单独考试、单独计分。参加全部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建设部标准定额司要求,各地和有关单位按照《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全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抓紧组织开展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写和考试命题准备工作,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相关工作,确保考试平稳顺利进行。
为规范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管理,省建设厅会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起草了《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通过浙江省建设信息港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对我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职责分工、考试科目及考点设置、报考条件及免试要求、考试合格标准及资格审核、辅导用书编写及培训、考试纪律等内容做了具体规定。
省站工作
全省造价管理工作座谈会在杭州召开,来自各市、部分县(市、区)的造价管理机构负责人及省造价总站中层以上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省造价总站邓文华站长主持。
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认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思想深邃、内涵丰富、高屋建瓴、催人奋进,系统回顾了改革开放的光辉历程,深刻总结了改革开放取得的伟大成就,全面擘画了新时代改革开放的宏伟蓝图,对于新时代改革开放深入推进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大的现实意义,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会议要求,全省造价行业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谱写全省造价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一是要学习好讲话精神,全省造价管理机构、行业协会、行业企业要专题进行深入学习,领会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二是要宣传好讲话精神,要凝聚行业力量,让每一位从业人员都把思想统一到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三是要贯彻好讲话精神,把改革开放伟大精神融入到行业发展中,激活行业活力,谋划好新年度的工作,争创优异成绩。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省建设厅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及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情况汇报会暨新年度工作务虚会的精神,总结了2018年度造价管理工作,提出了2019年度工作思路。
《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为确保各级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充分了解、准确理解和正确应用2018版计价依据,省造价管理总站组织召开了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第一阶段交底培训会,来自全省造价管理机构以及发改、财政、审计、中介机构和施工企业代表200余人参加了交底培训会。
省造价管理总站站长邓文华做动员报告,介绍了2018版计价依据编制背景、编制过程以及主要特点,并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深入开展学习宣传;二是要健全各项配套制度;三是要主动加强沟通协调;四是要推进计价依据改革。同时,要求交底培训人员,要提高思想认识、勤于思考交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确保交底培训效果。
计价规则、建筑、安装、市政、园林、轨道等专业的主、副编分别进行了交底宣贯,侧重介绍了各专业的新规定、新变化、新增子目及其要领,并强调了新老计价依据的过渡衔接要求。
根据本次交底培训会的精神,面向全省建设各方主体工程造价专业技术人员的专题培训将在各市陆续展开。
市地动态
新年伊始,嘉兴市建筑业管理局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参观“红船精神”主题展,通过图文实物并茂的展陈让广大党员深刻领会“红船精神”。
主题展馆分为“红船精神与初心使命”“红船精神的深刻内涵”“红船精神是中国革命精神之源”“红船精神的时代价值”四大板块,一幅幅图片、一件件实物、一段段影像,让全体党员重温了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奋斗历程,系统学习了红船精神“起航、凝聚、升华”的过程,深刻领悟了“开天辟地、敢为人先的首创精神;坚定理想、百折不挠的奋斗精神;立党为公、忠诚为民的奉献精神”的深刻内涵。
参观结束后,党员们纷纷表示作为红船旁的城建铁军,要以“红船精神”为引领,以高质量发展的时代要求、奔跑起来的精神状态、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全面从严从实抓班子强队伍的新要求,为建设具有国际化品质的江南水乡名城作出应有的积极贡献。
全省各市造价管理机构积极组织开展《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交底培训宣贯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要求,提高造价从业人员对新计价依据的理解、应用能力,指导和规范计价行为,《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交底培训会在全省各地全面开展。
杭州地区首期交底培训会在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正式开班,交底会由市造价投资办主办,市造价管理协会协办,来自市发改、财政、审计及各区县建设局、招标办等管理部门和部分建设单位的200多名管理人员参加了首期培训,市造价投资办袁旻主任等领导出席了开班仪式。后续培训正在杭州市区及各区县持续进行中,预计全市将有超过8000人参加交底培训。
绍兴市造价管理处会同造价管理协会联合举办了三期交底培训会,来自市级及各县(市、区)住建局、发改、财政、监管办、审计、造价咨询、建设和施工单位的造价从业人员1500余人参加。
金华市造价管理站联合造价管理协会在金华职业技术学院举办交底培训。此次交底培训主要面向发改、财政、审计、建设等管理部门及咨询企业、部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国有平台公司等,开设了计价规则及建筑、安装、市政、园林四个专业7个班,共有1200余人次参加。
台州市造价处、造价协会联合举办了宣贯交底会。台州市发改、财政、建设等部门负责人参加开班仪式,台州市住建局副局长厉维军到会并作开班动员讲话,全市工程造价从业人员2600余人次参加培训。
衢州市造价站组织举办了全市交底培训会,培训邀请了省内专家授课,来自市级及各县(市、区)住建局、发改、财政、监管办、审计、造价咨询、建设和施工单位的造价人员500余人参加了交底培训会。
舟山市建筑业管理局委托舟山市建筑技术学校组织举办了四个专业8场交底培训。培训会邀请了2018版计价依据主编、副主编和本市有关专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进行了讲解,近千名造价从业人员报名参加了培训。
丽水造价处在丽水职业技术学院举办了全市交底培训会。来自发改、财政、审计、建设系统等管理部门及造价、招投标领域专业管理人员等800余名造价从业人员参加了培训。
义乌市造价站按照专业类别连续组织了6场交底培训。全市建设、施工、监理、造价中介机构及各镇街、相关部门单位近2000人次参加。
为扎实开展2018版计价依据宣贯培训,各市造价管理机构精心筹备、周密组织,除了抽调专业骨干人员先行参加省造价总站举办的计价依据宣贯师资培训学习外,还专门成立授课工作小组认真研讨授课内容,精心制作课件,让各方从业人员在最短时间内,统一思想认识,更新业务知识,提高专业技能,为2018版计价依据在全省的顺利贯彻实施奠定了扎实基础。
目前,各市地组织的2018版计价依据交底培训宣贯还在持续进行中,预计全省将有超过3万名工程造价从业人员参加。
近日,嘉兴市建委组织召开推进全市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行业发展座谈会。市建委(建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造价站、市建设工程造价行业管理协会相关负责人及全市主要造价咨询企业及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参加了本次座谈会。
本次会议重点分析并研究中介机构如何迎难而上,突破瓶颈,走出困境,并对行业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的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与会代表希望在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带领下,学习考察其他先进地区的管理经验,不断学习新知识,完善自身综合素质,提升核心竞争力,积极参与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在行业发展中占有自己的一席之地。同时中介机构自身要通过加强企业队伍建设、提高成本控制水平,提供多元化服务,努力开拓外埠市场,提高企业的综合实力和生存能力。希望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事后监督,扶持本地企业做大做强,加大对进嘉企业的监管,增加其失信成本,缓解市场无序竞争状况,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出台具有可操作性的中介服务收费细则,保障中介机构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合理权益。
市建委党委委员、市建管局局长汪旭明对会议进行了总结。他指出,在相关行业部门的支持及企业自身努力下,嘉兴市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行业发展总体平稳,希望企业加强行业自律管理,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积极开展评优、综合信用评价等,让社会知道、让行业认可,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同时企业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中做好参与者,研究监理、咨询的联合模式,发挥行业优势,为社会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同时行业主管部门也要进入企业调研,倾听企业的呼声,同时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形成合力为行业发展做好后勤保障服务。
为进一步加强招投标和造价管理工作,倾听企业对建筑市场活动的建议意见,近日,舟山市建筑业管理局副局长平波主持召开了施工企业负责人座谈会,邀请市内9家施工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与会代表就企业在建筑市场活动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探讨,对招标代理、招标控制价编制、工程结算审核中的问题进行了反映,对价格信息发布机制发表了建议。会后,市建管局将进一步落实相关建议意见,促进舟山市建筑市场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