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信息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建筑业类企业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浙建法〔2006〕82号)、《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监督检查实施细则》(浙建站市〔2008〕16号)和《关于开展2016年度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定期检查的通知》(浙建站市〔2016〕20号)等文件规定,经过市、省两级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期为6月10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及个人对参检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或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于公示截止期前以书面资料向我站反映。
联系地址:杭州市湖墅南路503号迪尚商务大厦中楼9楼
邮政编码:310005 联系电话: 85269209
附件:浙江省2016年度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分支机构)定期检查汇总表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