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制改革决策部署,满足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建设工程计价工作需要,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委要求和我省实际,近日省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组织制定、省建设厅印发了《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调整的通知》(建建发[2016]144号)。该通知明确了营改增后工程造价组成和有关价格要素调整等规定。同时,省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还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取费费率、含税和无税材价信息发布规定等配套政策,为我省建筑业营改增顺利实施打通了最后一公里。
为了让全省建筑业企业尽快学习了解税制改革政策,做好工程计价调整准备,4月下旬开始,省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分四个工作组赴全省各市分片开展政策宣讲。政策宣讲过程中,本着正面引导、实事求是、全力支持的原则,为企业深入讲解营改增税制改革的目的、意义和基本原则,客观分析税制改革政策实施初期的问题与困难,从转变发展战略、强化内部管理等方面指导企业更好地适应改革。4月22日,首场政策宣贯会议在杭州举办,来自省属大型建筑施工企业、专业协会近500余人参加学习。后续,省造价管理总站还将密切跟踪政策实施情况,及时完善工程计价政策,全力助推我省建筑业企业抓住税制改革契机加快实现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