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信息
建建发〔2018〕246号
各市建委(建设局),宁波市城市管理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浙江省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方案》(建建发〔2017〕208号),为有效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经各地市推荐,我厅审核,现将试点工作以来已经签订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并实施的部分项目作为省试点项目予以公布,同时公布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实施企业名单,供各级政府部门、各相关建设单位和工程咨询企业学习和借鉴。
各地要按照试点工作要求,努力落实实施项目,积极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实践,不断积累经验,确保试点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