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综合信息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聘请“浙江省工程造价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的通知
综合信息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聘请“浙江省工程造价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的通知

-- www.zjzj.net 2018-07-04 --

本文件出处: [新闻中心-综合信息]

浙建价协【2018】10号


各市造价管理协会,各位有关专家:

    为适应建设工程造价行业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切实维护建设市场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发挥社会组织在行业诚信自律、纠纷调解、理论研究、专业人才培养方面的作用,根据工作的需要,决定公开向社会聘请首批“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专家委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热爱工程造价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正派、责任心强;

        (二)熟悉和掌握国家及省市有关工程建设、工程造价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在本专业范围具备领先的技术水平和坚实的专业基础知识,有较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三)年龄在70周岁以内,身体健康,能胜任专家委员会交办的与造价专业相关的各项工作;

        (四)从事工程造价行业或工程造价法律事务满十五年以上,具有相关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注册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且执业满十年以上,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五)具有中价协资深会员或纠纷调解员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将优先选聘。

二、推荐方式

    1.申报人员需填写《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专家委员申请表》(详见附件1),并报送至所在地市级造价管理协会。

    2.各市造价管理协会根据《各市推荐专家名额表》(详见附件2)分配的名额,按照申报条件进行初审、填写推荐意见,向省造价管理协会报送本市专家名单。

    3.省造价管理协会专业委员会领导小组根据各市初审推荐的情况,按照合理配置专业、择优选聘的原则确定拟聘专家名单,并在省造价管理协会网站向社会公示一周征询意见,如无异议,发文公布。专家通过专业培训经测试合格后,颁发专家委员聘书。

三、时间要求

    1.申报人员应在2018年7月25日前将《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专家委员申请表》以纸质和电子邮件两种形式报至所在地市级造价管理协会;

    2.各市造价管理协会请于2018年8月10日前将本市初审的《推荐专家汇总表》(附件3)、《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专家委员申请表》以纸质和电子邮件两种形式报送到本协会业务部。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1-88058079;
联系人: 王漪   叶勇
邮寄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693-1号,四楼401室,省造价管理协会业务部
邮政编码:310011
电子邮箱:zjgczjglxh@163.com


附件1:《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专家委员申请表》
附件2:《各市推荐专家名额表》
附件3:《推荐专家汇总表》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