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信息
为规范我省工程总承包计价的行为,12月8日省建设厅印发了《浙江省工程总承包计价规则》(试行)》。这是全国第一个地方性工程总承包计价规则。《浙江省工程总承包计价规则(试行)》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承包的计价活动,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参照执行。该规则为工程总承包提供了计价依据,将有助于工程总承包改革推进。该规则在处理计价因素价格波动上突出强调了发承包双方风险合理分担原则,肯定了工程总承包商的管理价值。
《浙江省工程总承包计价规则(试行)》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主编。省造价总站还将及时做好相关指数、指标发布等配套工作。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