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我省市政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工作,全面准确反映我省市政基础设施“家底”,夯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核算基础,确保全省同类市政基础设施重置成本标准相对统一,省造价总站组织编制了《浙江省市政基础设施重置成本参考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参考标准》)。12月22日,《参考标准》评审会在杭州召开。
会议听取了编制组关于《参考标准》编制目的意义、编制原则、编制过程、编制依据、主要内容及下步工作计划等情况汇报,专家组对《参考标准》进行了全面的审查。专家组充分肯定了编制组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参考标准》所付出的努力,认为《参考标准》指标体系基本齐全完整,项目划分和价格水平总体合理,基本能满足我省市政基础设施会计核算重置成本计算的要求,专家组一致审查通过。
最后,专家组对《参考标准》的项目划分、参考指标、区域差异等方面提出了有益的建议,并建议报省建设厅、省财政厅联合批准颁发,《参考标准》颁发实施后,根据市政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工作需要和实际项目验证情况,进行动态调整,进一步完善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