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信息
浙建站推〔2023〕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第378号令)、《<浙江造价信息>信息采集测算发布管理规定》(浙建站推〔2023〕5号)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和地区实际,经申请、推荐、审核,现将傅利红等110名浙江省造价信息采编专家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聘期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第378号令)、《<浙江造价信息>信息采集测算发布管理规定》(浙建站推〔2023〕5号)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和地区实际,经申请、推荐、审核,现将傅利红等110名浙江省造价信息采编专家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聘期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