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建设厅印发《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落实三个“一号工程”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聚焦回答好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浙里安居”、城市更新、城市治理现代化、建筑业转型发展等“五大命题”,深入实施住建领域“十大行动”。到2027年,全面构建“体系化建设、高效化运行、数字化治理、全生命周期管理”的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模式,实现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
一、全省域推进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建设。实施全域未来社区建设行动。建立全域推进模式;补齐社区公共服务短板;完善新建旧改社区公共服务空间供给机制;健全社区可持续运营模式。实施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推进全域整治提升;推进共富基本单元综合品质样板建设;推进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
二、全力打造“浙里安居”金名片。实施住房保障能力提升行动。提升公租房保障质效;扎实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稳妥实施棚户区改造。探索构建房地产新模式行动。努力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深化商品房预售制度改革;加快提升住房品质;推进住房公积金扩面。
三、大力推进城市更新。实施城市品质提升行动。系统谋划城市更新;提升老旧小区改造水平;强化历史文化保护和传承。实施基础设施补短增优行动。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短板;推进城市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
四、着力提升城市现代化治理水平。实施城市管理“绣花”行动。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强化城市安全运行管理;推动“大物业大服务”集成改革。实施科技赋能行动。强化科技创新;加强人才培育。
五、大力发展建设行业“地瓜经济”。实施建筑业“走出去”行动。提升建筑企业竞争力;扩大省外重点市场份额;拓展国际工程承包市场;提升建筑设计水平。实施营商环境优化行动。深化政务服务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数字住建”建设;强化立法保障。
省建设厅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落实、加强督促考评,使各项工作举措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