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和计价依据交底会于2004年8月25日至30日在杭州召开,出席这次会议开幕式的领导有:省建设厅赵如龙副厅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吴华海副主任和基建综合处方建新副处长、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黄敏伟处长,省有关部门和省建设厅机关有关处室的领导及本省各市造价管理机构和招投标管理机构领导及代表共160余人参加了交底会。
交底会开幕式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站长张实现主持,省建设厅赵如龙副厅长作重要讲话,他着重讲了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召开本次交底会的目的和意义,二是对下一步面向全省的交底工作提出了希望和要求。
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原站长、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和计价依据编制工作专家组组长沈联民代表专家组在会上对本次编制工作作了全面的回顾,介绍了本次新计价依据的改革要点和有关问题的说明,以及新计价依据在全省全面贯彻施行后将起到的积极作用。
开幕式后,各主编分别就浙江省计价规则和计价依据的各项成果,即:《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03版)》和《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及《浙江省建筑安装材料统一分类编码及2003年基期价格》和计算机辅助管理系统等进行了交底,为正确贯彻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浙江省计价规则和计价依据(2003版)的通知》(浙建建【2004】45号)的精神,并于10月1日起在全省施行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为全面贯彻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并与国际惯例接轨,在新计价依据编制时,按照“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社会全面监督”的精神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进行编制,并把这些精神和要求融会、贯串于新计价依据之中。规范强制性条款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必须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为贯彻好“规范”,省造价总站结合浙江的实际,专门编写了与之配套的《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用以指导招标投标的计价活动。
本次交底会历时六天,取得了圆满的成功。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