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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讲话

张实现站长在全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 www.zjzj.net 2009-03-16 --

本文件出处: [新闻中心-领导讲话]

同志们:

    今天在衢州召开全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会议,总结2013年工作,研究安排今年任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建筑业管理局领导高度重视本次会议,会前听取了会议筹备工作汇报,并对会议的召开作了具体的部署,樊厅长对会议还将作重要讲话。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讲两方面内容。

    一、去年造价管理工作回顾

    2013年,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全省造价管理机构切实履行造价监管职责,全力推动造价管理各项工作发展。

    (一)以贯彻《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为主线,努力探索全过程造价管理

    一是三价信息报送全面实施。各市结合当地实际,积极开展296号令的宣传贯彻,按照广泛培训、试点探索、总结经验、全面推广的工作方针,全部开展“招标控制价、中标价、竣工结算价”信息报送和公开,标志着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有了实质性的进展。目前,湖州、金华、台州、舟山等地“三价”报送工作已从市向县区逐级推行实施。按照工程计价顺序,目前重点落实招标控制价和中标价信息报送和公开工作,同时为竣工结算价信息报送做好了准备。根据“三价”信息数据开发造价指标分析系统,利用计价软件分析工程造价费用组成指标、清单项目主要工程量造价指标、工料机消耗量指标、人工材料机械取定价格,分析国有投资项目工程造价数据在不同阶段的变化情况,逐步健全造价指标数据库。截止12月底,全省共上报国有投资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2700余项,投资额891亿元。

    二是施工合同备案管理正式推行。在温州、台州、湖州开展合同备案实践探索的基础上,2013年全省正式开展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对规范发承包计价行为,提前消除了结算纠纷隐患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着力完善建设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制定施工合同履约评价参考依据,依法维护合同各方当事人应有权益。截止12月底,国有投资项目合同备案数量1700余项,非国有投资合同备案数量1300余项,总投资额1360亿元。

    三是完善项目过程造价控制。杭州、宁波、温州从设计、概算源头介入投资造价把控,加强概算协审机制建设,完善政府投资项目概算评审操作规程,为项目过程管理和效能监察提供审核分析数据。台州、舟山、金华等地将造价管理服务融入地方建设,为新区建设等重大建设项目提供造价合同专业服务,上门为建设集团讲解风险防范、做好计价纠纷协调工作。丽水严控政府投资项目变更,遏制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现象。

    四是建立纠纷调解救济机制。杭州造价管理机构与仲裁机构建立的长期互通交流,与建设工程领域工程造价纠纷仲裁工作有机对接。温州积极探索及时快捷有效的合同争议解决机制,向社会公开征集合同争议评审员,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台州建立了合同备案仲裁条款跟踪落实制度、办结案件回访制度、约定率台账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等一系列管理规定,形成“普通争议靠调解、难点争议专家评、重大争议上仲裁”的“三阶段”纠纷解决方法。衢州市结合十大专项工作项目建设和新版合同示范文本条款,出台了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条款的指导意见。

    (二)以服务建设市场合理计价为目的,努力推进计价依据改革

    一是及时接轨新版清单规范。结合本省实际稳妥做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45-2013)等九本国家标准的贯彻实施,对建筑、市政、安装、仿古、园林绿化工程计算规范的工程量清单项目进行补充完善,编制专项指引。开展了施工取费费率测算,调整有关费用项目和费率。

    二是勇于承担全国统一定额编制任务。由我省牵头编制的全国统一《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是全国造价管理的重点工作。现已率先全国其他同类定额编制进度完成《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初稿),通过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专家初审。我省在牵头全统定额编制过程中,根据工程实际对现有定额做了大幅度调整,力求最大限度地缓解定额人工单价与市场人工价脱节的老大难问题。据最新测算数据,本次全统定额修编,可以提高人工消耗量水平20%~30%以上(也就是定额人工消耗量减少20%以上)。

    三是不断丰富计价依据内容。为适应城市建设需要,杭州、温州修订了地铁定额或市域铁路计价办法,宁波制定了交通设施工程计价规定,湖州出台城区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费用管理办法,为城市建设项目计价、工程招投标和合同履约提供了有力政策支持。金华、舟山为提升计价科学合理性,专门修改完善施工招标评标办法。

    (三)以人材机计价要素信息发布为基础,努力完善计价动态管理机制

    一是进一步规范人工信息价测算、审核、发布工作流程。梳理现行计价依据中人材机数据库,与数据标准做好对应关系,制定建设工程人工材料设备机械数据标准实施细则,为实现全省信息数据的交互利用和深加工奠定基础。运行“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交互平台”,汇总了各地的三价信息报送情况、人工信息价、建筑工种价格、咨询调解次数等信息,实现全省造价管理机构信息数据共享互通。

    二是制定造价成果文件数据交换标准。编制完成《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数据交换标准》,有助于解决不同计价软件产生的工程造价数据交换时的瓶颈,提高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数据资源的共享能力,实现各类工程造价数据指标自动分析汇总,为加快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化工作提供了基础保障。

    三是推行建材价格信息采集综合管理。建材企业自行填报价格,系统分析审核,将价格审核由人工操作变为系统网络化操作,强化工作透明度、公平性,提高工作效率,达到了制度管人、制度管事的目的。

    四是设法解决难点焦点问题。针对混凝土价格不平衡问题,联合嘉兴、湖州等地,开展市场专项调研,约谈供应商协商,及时制定商品混凝土组价规则。衢州市强化信息化建设,全面完成造价业务监管系统建设。温州为扶持分布光伏发电测算提出基础数据。湖州完善市县信息采集平衡发布机制,出台《新型材料造价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绍兴加强城区建筑泥浆管理,合理测算发布建筑泥浆运输费用价格。台州开展施工成本预测信息平台构建研究,被列入省级科研项目。

    (四)以抓质量创信誉为核心,大力推动造价咨询行业稳步发展

    一是健全事前许可、事中检查、事后监督机制。严格行政许可程序,全年共受理咨询企业资质申报213家,注销企业资质2家。截止目前,全省共有造价咨询企业398家,其中甲级205家,乙级178家,乙级(暂定期一年)15家。强化咨询企业执业行为事中事后监管,定期开展定期检查,坚持抓行业质量管理,推行实施质量导则,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市场督查力度,及时处理从业行为、执业质量投诉追责、计价纠纷调解。

    二是着力培育行业人才基础。在全行业积极推行 “诚信立业、质量兴业、品牌引业”的发展理念,开展优秀工程造价从业人员评选工作,组织开展2013版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年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工程造价法律释义、工程价款结算纠纷处理及工程造价鉴定、造价咨询质量导则、职业道德教育等诸多内容的培训、教育,提升造价从业人员综合素质。

    三是行业发展稳步增长。截止目前统计,全省造价咨询企业2013年产值29.8亿元,比2012年24.7亿增长20.61%,产值增长速度超过2012年的11%增长率。企业平均产值784万元,较2013年666万元增长了17%。产值1000万元以上规模企业数量增加到77家,较2012年59家增长了30%。增速超过20%的地区有杭州、温州、湖州、衢州、台州、丽水、义乌。全省2家企业产值超亿元(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35 亿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1.24 亿元)。

    三、2014年工作思路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看到,造价管理工作还有不少矛盾和困难。一是计价依据编制与管理市场化程度还不够;二是公共信息服务亟待拓展和强化;三是造价纠纷行政调解缺乏制度支撑;四是造价管理人员严重缺乏,业务干部青黄不接。虽然困难还不少,但深化改革的背景为造价管理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赋予了新的历史使命,因此我们一定要认清形势,增强信心,以深化改革的精神加快推进我省造价管理事业发展。

    2014年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之年,全省造价管理工作要以建设事业发展大局为中心,牢牢把握“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主题,健全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加强计价市场监管,强化公共服务,弥补市场失灵,维护市场秩序,进一步发挥市场在确定和控制工程造价中的决定性作用。

    一是继续推进全省“招标控制价、中标价、竣工结算价”信息报送和公开工作。在全面开展的基础上,重点是合理优化信息报送程序、数据全面准确及时、汇总分析详实、信息成果转化有效,同时更要在竣工结算价信息报送和公开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是继续开展合同备案管理,推行合同履约检查工作。各市要在深化合同备案管理程序的基础上,推行开展合同履约评价,以合同为主线监督建设各方履约行为,依法维护建设市场良好秩序。去年,省建设厅印发了《关于在全省推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评价工作的通知》,今年各地要按照文件要求,积极开展此项工作。各地应根据本地区实际,在工程基础验收、主体结构验收、竣工验收、工程结算等环节,定期组织开展合同履行情况评价,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评价工作的监督检查,并将其作为建筑市场监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希望合同管理工作开展比较早、经验较丰富的地区,带头开展合同履约评价,促使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签订阴阳合同、安全费用不专款专用、不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工程结算久拖不决等情况得到有效遏制。今年适当的时候,我们将通过召开施工合同履约评价现场会、开展施工合同履约评价调查等多种形式,在全省推广履约评价工作经验,为施工合同履约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指导和服务。

    三是继续抓好全统《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编制工作。要以编制全统定额为契机,全面梳理完善本省计价依据,按照与市场相适应的工程建设定额动态调整机制要求,为全面修订省新一版定额做好基础性准备。要紧跟建筑产业化发展步伐,特别是建筑业发达地区的造价管理机构要带头开展调查研究,配合做好相应计价依据补充工作。要紧密联系我省实际,研究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对现行工程计价依据的影响,提前做好计价要素、计价政策相关调整预案。要完善合同纠纷预防、计价定额解释、价格信息核准、咨询质量把关等综合性计价纠纷调解机制。

    四是继续优化信息价格发布工作,完善工程计价动态管理。重点完善人工市场信息价审核制度,优化材料、机械价格动态监控和采集发布机制。深化指数指标测算发布工作,提高公共服务的主动性、及时性和准确性。

    五是继续严肃行政许可事项,优化资质资格日常管理程序。重点是适应审批制度改革,下放或接收资质资格审批事项,合并简化程序,提高审批效率。设法健全造价咨询企业分支机构设立和备案制度,严禁地方壁垒,努力开放建设市场。在继续加强执业行为市场监管的基础上,为优秀企业创造更为有利的发展的空间,促进咨询企业发挥出更为公正、公平的市场中介作用。

    六是继续加强自身建设,深化党风廉政、作风建设。重点是强化反腐倡廉工作,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深化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在短时间不能有效解决业务人员青黄不接的困难面前,广大造价系统的干部职工要更加重视作风建设,发扬一直以来肯吃苦、敢创新的优良传统,勇于投身改革潮流,勇创工作佳绩。

    我们相信,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正确领导下,全省造价管理系统的同志们一定能振奋精神,开拓创新,克难攻坚,走在深化改革前列,不断提升造价管理在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高投资效益、保证质量安全的基础性保障作用,为全省建设事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