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会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领导、省建筑业管理局领导、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各市造价和招投标管理机构负责人、造价协会和部分造价咨询企业、施工企业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主要内容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围绕全省建设工作大局,总结去年全省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研究部署今年造价管理工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建筑业管理局领导高度重视本次会议,会前专门听取了会议筹备工作汇报,樊剑平副厅长在会上还将作重要讲话。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领导非常重视我省造价管理工作,王志宏司长亲临会议指导。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讲两方面内容。
一、2009年全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回顾
2009年在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各级造价管理机构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紧密围绕全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大局,切实履行监管工作职责,有序推进全省造价管理各项工作向前发展。
(一)以贯彻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为主线,全面调整完善计价体系,进一步加强国有投资项目监管
1、清单贯彻配套工作日臻完善。为深入贯彻《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我省出台了《关于贯彻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通知》(建建发[2009]93号),增加了十八条浙江省补充条款,明确了七点意见,补充完善了08版国标清单计价规范“附录”相关内容;对建筑、安装、市政、园林专业有关措施项目进行了梳理,补充和新增清单项目30个、编制措施项目清单118个,进一步完善了清单计价表式;同时积极组织开展“规范”宣贯交底,为我省全面贯彻实施08版清单计价规范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为全面落实“08清单规范”的贯彻实施,省、市开展了相关配套的工作。省站组织编制出版了《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用手册》,起草了《浙江省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建设工程竣工结算价备案管理暂行办法》(送审稿)。杭州市制定并颁布了《杭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舟山市相继出台了《舟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和竣工结算价监督管理办法》、《舟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控制价投诉处理办法》、《舟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招标与投标计价规定》;丽水市自2009年7月1日起,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招标控制价和竣工结算价实行备案管理;金华市也自7月份起试行实施国有投资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备案管理。
根据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的工作安排,我省主动承担了“08清单计价规范”附录D“市政工程”的编制工作。面对任务重、工作新、人手少、时间紧的实际困难,编制组认真负责、齐心合力、克服困难,按照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的编制要求按时完成了任务。
2、计价依据修订工作全面展开。省市造价管理机构通过近一年的多层次、全方位调研,于2009年一季度向三厅委递交了开展计价依据修订工作申请。6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组织修订〈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03版)〉的通知》(建建发[2009]165号)。根据“修订工作通知”的要求,省造价总站立即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研究、制定方案,并于8月份召开修订工作动员大会部署工作、落实计划。
本次计价依据修订工作,按照专业划分共成立了八个编制组。修订工作在继承和发扬2003版计价依据可取之处的基础上,坚持与08版国标清单规范接轨,按照水平适中、便于操作、科学实用等要求,对定额结构、表现形式等进行调整完善,力求充分体现计价依据的先进性。目前各专业定额编制工作正按既定计划全力推进中,已形成阶段性成果。
3、计价依据日常管理紧贴市场。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证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08清单计价规范”要求,我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价规定管理的通知》(建建发[2009]91号),相应调整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取费方法。
为适应本省建设工程劳务市场发展需要,按照建设部有关文件精神,省市造价管理机构联合组织编制了《浙江省建设工程劳务分包计价指南》。该指南是指导我省建筑劳务分包计价的基础性资料,是确定建筑工人劳务作业工资水平、施工企业投标报价、控制工程成本的参考依据,对进一步推行劳务分包工程招投标工作,合理确定劳务分包价格,加强对劳务市场的监督管理将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
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着力解决工程结算纠纷。紧跟市场发展,针对现行计价依据中的不足,及时制定出台相关规定和补充定额。舟山造价站为完善计价依据解释制度,起草制定了《舟山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解释操作规定》;杭州造价投资办历经8个月努力,编制完成《杭州市交通设施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市政定额补充),填补了我省在这一领域的空白。
4、深化政府投资项目造价监管。省市造价管理机构根据自身职责,进一步贯彻系统化、全过程管理的指导思想,不断提高政府投资项目造价监管水平。
杭州造价投资办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力度,对重大工程实行专人跟踪制度,一方面发挥专业优势,为政府投资重点项目提供技术支持,另一方面及时掌握工程投资动向,做好重点项目效能监察工作。充分发挥信息化效能,采用工程概算审核管理分析系统,完成工程概算审核任务105项,累计受理送审概算102.45亿元,累计批复审核后概算82.83亿元,累计核减送审概算19.62亿元;宁波造价处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的评审管理和监督,积极探索工程造价评审新模式,2009年审核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概算共87个,送审概算造价274.51亿元,审核后概算造价259.39亿元,核减金额15.12亿元。金华造价站选取金华市区2003年至2008年间的房屋工程、市政道路桥梁、园林绿化仿古建筑等58项工程,编写了《金华市建设工程造价经济指标》,对国有投资决策、审批立项、业主控制投资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温州造价处针对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存在的咨询质量问题开展了专题调研,整理形成《温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质量控制指导意见》。丽水造价处积极推行“指导价”审查工作,审定后的指导价作为招投标的最高限价,有效控制了建设项目高价发包现象。绍兴造价处在局监察室配合支持下,全年共审核(审定)工程标底(市区)51只,总面积55.8万平方米,总造价9.62亿元。衢州造价站严格把好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标底(工程量清单)审核关,全年完成83项审核任务,累计审核造价1.8亿元。
5、加强建筑市场合同监管。加强建设工程实施阶段施工合同管理是形成工程实施全过程造价闭合管理的重要手段。我省温州、绍兴、湖州、嘉兴、台州、丽水、衢州等市造价管理机构均在合同管理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其中温州造价处在施工合同管理工作中针对政府投资项目施工索赔情况专门撰写了《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施工索赔应对管理》一文,研究分析了工程施工索赔发生的原因、索赔内容、索赔方法等,提出了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施工索赔的应对方法和管理机制建设。台州造价处编制了新版《台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嘉兴造价站、衢州造价站积极探索合同备案新思路,简化办事程序,方便服务对象,全面实施了建设工程合同网上备案,更好地促进了建设工程合同的正常履行,保护了合同各方主体的合法利益。
(二)以深化计价要素动态管理为重心,依托网络优势,进一步提高信息服务质量
1、计价要素动态管理不断完善。为进一步深化完善建设工程计价要素全面动态管理,去年开展了人工、机械、费率动态管理工作调研,拟定了与新版计价依据配套的动态管理思路,为全面开展我省工程造价动态管理工作奠定基础。继续做好建设工程实物工程量、建筑工种人工成本信息以及人工市场信息价的测算、发布、上报工作,为合理确定建筑工程劳务用工工资水平提供参考依据。
开展了2003版计价依据中人工费用收支情况调研,分析、测算相关数据,拟定现行定额人工单价上调方案,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批准,出台了《关于调整浙江省现行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建建发[2009]135号),自2009年7月1日起执行。调价文件颁发后,同步完成“取费定额”费率调整系数的测算并起草费率调整文件,同时明确人工单价调整的具体操作规定。
以建筑工程劳务人工成本信息为突破口,推进浙江、江苏、上海三地信息共享工作,充分发挥三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技术优势,共享信息资源,提高各地的造价管理水平。
2、造价信息发布质量显著提高。2009年年初,省审计厅来省站对浙江造价信息正副刊价格发布模式(价格属性)进行审计,并提出审计意见,要求《浙江造价信息》与《价格信息》统一价格信息发布属性。我们根据审计意见,及时调整、统一整合了发布信息价格的属性。自2009年1月起《浙江造价信息》和《价格信息》停止发布市场参考价,发布的价格信息统一为市场信息价。同时加大价格信息审查力度,疏理现有的价格信息采集网络体系,完善信息员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基层第一线和建设领域多个环节,全力确保价格信息的真实性和权威性。杭州造价投资办以政府投资项目需求为重点,完善价格信息发布机制,专门设立了节能、绿化苗木、交通设施等三个信息专栏。台州造价处制定并落实各县(市、区)造价信息专管人员年度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使造价信息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湖州造价站广泛开展市场调研,积极开辟信息采集的新渠道,与多家建材企业建立长期信息采集协作关系;绍兴造价处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了大量专题调研及测算,在全省还没有统一标准和价格参考的实际情况下,率先完成了预拌砂浆价格信息发布。
3、造价信息网络优势日益显现。为满足社会各方对人、材、机等造价计价要素等信息的需求,省、市造价站充分发挥信息网络优势,通过网络的动态服务,逐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为政府科学决策、企业掌握商机、工程项目结算提供了基础资料。杭州针对建材价格波动较大的情况,尝试材料价格信息网络发布机制,有效地实现了对部分主要材料市场价变化的快速反应,提高了对市场指导和服务的及时性。宁波改进了造价网栏目设置,内容更加丰富、功能更加完备。义乌开通了义乌市造价信息网站,开展了当地常用建筑材料年度普查、清理工作。据统计,全省2009年度每月发布价格信息超过5万余条。
(三)以造价资质资格市场准入为切入点,强化管理与服务并举,进一步加强市场行为监管
1、市场监管方式逐渐成熟配套。近年来,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不断完善监管制度,加强监管力度,有序开展日常监管工作,使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造价咨询的社会功能得到进一步扩大,企业和专业人员队伍不断壮大,造价咨询行业基础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果。截止2009年底,浙江省共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396家,注册造价工程师6471名,造价员24431名。2009年我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揽咨询项目投资总额达5800亿元,营业收入14.2亿元,较2008年相比递增20%。
2009年全省造价管理机构配合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严格按照资质标准和评审程序,做好咨询企业资质申报、造价工程师初始、延续注册等行政许可事项工作。通过定期检查、抽查及专项稽查等方式,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监管。2009年度统一组织了对全省咨询企业和分支机构的定期检查,并开展造价咨询企业抽查工作,抽查结果显示合格49家、整改8家、不合格2家,对整改后仍达不到资质标准的按照有关程序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销资质。
另外,各市造价管理机构坚持监管和服务并举,在开展市场行为检查的同时,积极做好服务企业工作,上门为企业宣讲政策文件,帮助其解决了不少实际问题。
2、市场监管制度日臻规范完善。为加强工程造价咨询市场收费管理,去年我们协助物价管理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初步确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日收费指导标准发布方案。完成《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执业操作规程》起草及意见征询工作(注:上述两个规定已于2010年3月印发)。
另外,完成2009年度造价员资格考试和2009年度造价员资格验证工作,其中全省造价员考试报名17027人,实考13403人,合格3867人。
以上成绩的取得是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重视、支持的结果,是全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全体干部职工扎实工作、共同努力的结果。回顾2009年全省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对照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矛盾问题。
一是计价依据管理力度需进一步加大。一方面贯彻有关计价规定还不够深入,另一方面管理机构应对市场变化的对策措施还不多。从表面上看是社会对管理部门制定的计价政策、计价规定缺乏一定的理解、接受和认同,实质上是考验管理部门政策制定时对市场把握能力的高低。制定政策时既要尊重市场规律,又要引导市场发展,如何进一步加强政策制定的科学性需要我们积极探索、认真研究。
第二,新领域管理压力不断增大。目前我省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的现象还比较突出,标后造价控制仍缺乏比较有效的监管机制,“招标控制价”和“竣工结算价”备案制度尚未全面实施,管理机构间协调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除杭州、宁波外,其他各市在国有投资项目的造价监管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第三,计价管理基础性工作亟待提高。省市造价管理机构自身建设、人才培养、服务质量、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都阻碍着造价管理工作的科学发展,亟待我们认真研究,切实加以改进解决。
二、全力以赴抓好2010年各项工作
2010年全省造价管理工作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全省建设工作大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坚持监管与服务并举,进一步推动我省造价管理事业稳步发展。主要工作目标是:按照建立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增强工程造价监管意识,深化工程造价市场监管各项主要工作,提高工程建设造价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发挥好价格机制在市场经济中的调控和保障作用。
一、以深入贯彻《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为主线,继续制定完善与之相配套的工作制度,跟踪了解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并做好实施监督检查工作。
大力推行“招标控制价”和“竣工结算价”备查、备案管理制度,加强对标底和合同价的审查把关和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监管,一方面不干预交易各方的市场竞争,另一方面尽力保证价格竞争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依法维护建筑市场主体各方的合法权益。
二、提高实施国家规范和计价依据的严肃性。按计划高质量地完成2010版计价依据(计价规则)编制工作。待批准颁布后,认真做好相关宣传、贯彻实施工作。强化计价依据的执行严肃性,切实加强各类计价依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快建立相关基础资料数据库,及时收集情况、实时研究调整,逐步改变计价依据管理相对滞后的尴尬局面。
三、加快管理机构间联动机制建设,以国有投资项目为重点监管对象,采取信息化管理模式,逐步实现政府投资项目造价监管的闭合管理。继续抓好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工作,完善合同履约监管机制建设。探索和研究现行体制下如何进一步加强对县区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四、加强我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化建设,完善工程造价计价要素动态管理办法,统一人工、材料、机械数据标准,基本实现全省信息数据共享,努力推进长三角地区造价信息共享工作。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对市场快速反应能力为目标,进一步提高造价信息发布质量。
五、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执(从)业人员的监督检查,促进工程造价计价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一是要配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和清出制度,进一步规范资质评审程序。二是要规范市场监管,提高市场监管效率,构建诚信管理平台,完善失信惩戒制度,促进信用管理长效机制建设。三是要做好服务,通过《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执业操作规程》、《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宣贯,开展优秀示范企业评选、推荐等工作,鼓励并引导造价咨询企业做大做强,进一步促进我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规范发展。四是要创新理论并指导实践,完成《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核心竞争力研究》科研项目,确定我省构筑打造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一系列明确的定性目标和定量指标,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促进我省形成大、中、小企业及综合型、专业型企业互相依存、协调发展的咨询产业结构,以满足投资主体多元化和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多样化的需求。五是要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利用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市场的多种监管手段,为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能提供有力保障。另外今年还要继续组织完成工程造价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日常管理等工作。
六、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改进工作作风。坚持更严的标准,更高的要求,加强思想、作风和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把握新时期造价管理工作的定位,紧跟形势、贴近实际,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前瞻性,努力建立管理与服务并举的符合市场发展的造价管理工作新模式。加大自身学习培训力度,加快建设一支能吃苦、能战斗、能奉献的造价管理队伍。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坚持一手抓业务工作,一手抓廉政建设,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努力为建设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