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舟山市小额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舟山市小额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办法
舟山市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9日
附件:
舟山市小额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优化我市小额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提高工作效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政府投资、国有资金控股或占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即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下、50万元(含)以上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下、50万元(含)以上的,服务类除工程勘察、设计外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下、20万元(含)以上的,可适用本办法。
各县区、功能区根据本地实际,可降低小额工程建设项目进平台交易下限。
第三条 小额工程建设项目交易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在招投标统一平台进行。已实行电子招投标的平台,交易流程应在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
第四条 参与小额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的投标人应为注册地在舟山市域范围内、符合相关资质要求的企业。已建立承包商名录的专业,可在名录内市内企业中选取。
如本地企业数量不能满足招标要求的,不受上述要求限制。
第五条 小额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小额工程建设必须招标的项目,应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因特殊情况,按规定经相关部门审批,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确定中标人。
第六条 公开招标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制作简易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内容应主要包括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合同主要条款等。
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经相关部门备案后,发布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招标公告除应当载明《招标投标法》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包括工程控制价、下浮区间或下浮率等。招标公告在市(区)招投标网站上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3日,如截止日为节假日时,时间顺延。
(二)投标人根据公告要求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由企业信息、授权委托书、项目管理班子组成人员情况、投标报价、投标函等组成。提交截止日期自公告发布截止之日起至提交投标资料截止之日,最短不得少于3日,如截止日为节假日时,时间顺延。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日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1日内作出答复。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对投标人准备投标资料有实质性影响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介上发布,投标截止时间顺延。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只有1家时,经相关部门同意,可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发包给投标人。
(四)开、评标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按相关要求和流程执行。
(五)中标候选人选取办法:
方法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已公布的下浮区间内,设定若干个下浮率,随机抽取一个下浮率作为中标下浮率,将代表投标单位的号码(开标时,投标单位按提交投标材料的先后顺序随机抽取)放入摇号机内,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二个号码,第一个抽中的投标单位即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个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方法二:最低价招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投标人在下浮区间内的报价,报价最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下浮区间内相同最低报价在2家及以上时,通过摇号的方式确定二个中标候选名单,第一次摇中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次摇中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方法三:招标人可根据市场信息价在招标文件中确定一个下浮率,该下浮率作为最终的中标下浮率。开标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代表投标单位的号码(开标时,投标单位按提交投标材料的先后顺序随机抽取)放入摇号机内,由招标人代表通过摇号的方式随机抽取二个号码,第一次摇中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次摇中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前二名中标候选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资料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应当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被取消中标资格,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摇中的二名中标候选人皆放弃中标或被取消中标资格,招标人可重新组织招标,或组织原投标人中其余投标人重新摇号,原投标人中其余投标人只有1家时,经相关部门同意,可直接发包。第一中标人如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因违法违规被取消中标资格,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中标候选人选取完成后,应在2日内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1日。
第七条 邀请招标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制作简易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内容主要包括邀请函、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合同主要条款等。
招标文件经相关部门备案后,向3家及以上的单位发放投标邀请函。投标邀请函除应当载明《招标投标法》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包括工程控制价、下浮区间或下浮率等
(二)投标人根据邀请函要求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
后面流程和操作办法同公开招标。
第八条 工程控制价、下浮区间下限由招标人报市(区)造价中心或行业定额造价管理机构审核确定,下浮区间上限由招标人按近期市场行情自行确定。
市(区)造价中心或行业定额造价管理机构审核工程控制价时没有明确下浮区间下限时,下浮区间可由招标人按近期市场行情自行确定。
市(区)造价中心或行业定额造价管理机构已明确表示对工程建设项目造价不审核(以招标人出具的相关说明为准)或相关审核机构尚未成立,由招标人根据市场情况自行确定工程控制价(可委托有资质的咨询单位编制工程控制价)和下浮区间或下浮率。
监理、代建、咨询等除勘察设计外的服务类项目,招标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自行确定工程控制价和下浮区间或下浮率。
第九条 行政监督部门应按各自职能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监督和管理,如职能已下放各功能区,则按有关规定执行;市招投标综合管理部门统一负责市本级小额工程招标文件的备案、监管等工作;各级招投标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相关规定做好进场服务保障工作,建立和完善项目及企业信息。
各县区、功能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条 招标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对合同的合法性负责,合同价应与中标价一致。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舟山市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原《关于印发<舟山市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简易招标投标办法>的通知》(舟招组办〔2014〕5号)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