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建价[2015]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台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评价办法、台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信用评价办法》(台建规〔2014〕326号)及《台州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台建规〔2014〕482号)的要求,2015年4月30日前已开工或未竣工验收的工程项目均需进行每年一次的“在建评价”,已完成竣工验收(或竣工初验)的工程项目需进行“竣工评价”。为做好2015年全市建设工程合同履约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台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合同金额200万元以上,园林绿化工程合同金额100万以上的工程均需进行合同履约评价。
2、“在建评价”、“竣工评价”应完成“发包人对承包人”、“承包人对发包人”的评价打分(评价表在系统首页下载),评价表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由承包人将评价具体内容录入“台州造价网”工程合同履约评价系统,并将评价表以“PDF或JPG格式”(注:附件大小控制在1M左右,否则评价成果无法提交。)压缩后在系统中上传提交,最后把履约评价表原件报送到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见系统通知公告)。
3、“在建评价”结果在2015年6月30日前录入“台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评价”系统。已完成竣工验收(或竣工初验)的工程项目在工程竣工后1个月内完成评价并录入系统,逾期视作未进行评价扣分。未报项目,每个项目扣企业1.5分,项目负责人3分,扣完6分为止。
4、“在建评价”、“竣工评价”的最终评价结果在“台州造价网”、“合同履约评价系统”、“台州市建筑业信息管理网”等网站公示7日。公示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予以正式公布,并作为“企业(项目负责人)信用评价中合同履行”的得分应用到市建设工程信用评价系统中。
5、操作有关说明:
(1)总承包企业在“台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评价系统中”(网址:http://eval.tzzj.cn/ )未注册的,应先注册。注册审核通过后系统会以手机短信形式将账号和密码发送给企业联系人,获取账号和密码后应及时登入系统将密码进行修改。注册时,务必要把单位名称、机构代码、企业资质、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填完整和准确。若上述信息发生变动,应及时进行变更。每一个单位只能注册一个帐户,并应由专人保存账户及密码信息。
(2)在系统中已注册的企业,凭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系统,上传相关评价信息及查询计分情况。具体操作步骤和说明请登陆系统查阅“通知公告”中《合同履约评价系统操作说明》。
6、总承包企业与建造师合同履约评价计分依据相同。具体工程项目中发包人对承包人施工合同履约评价结果,既用于对企业计分,也用于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的计分,每个项目只需上传一次,操作时勿重复提交。若核实同一项目评价内容重复提交,且评价结果有出入并无正当理由说明的,评价结果以最先提交为准;若经核实擅自修改评价表分值或弄虚作假者,该项目评价结果直接评为“差”。
7、合同履约评价工作专业多、任务重,评价结果直接影响企业招投标信用得分,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落实。
业务咨询联系人:应健,联系电话:88517758。
(注意:1.今年履约评价表表式内容有所调整,请务必使用新的评价表。登录系统后可下载最新评价表。2.因系统需同步调整和测试,预计在5月底开放,具体时间详见通知公告。)
台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2015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