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新闻
为落实“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有序复工”的精神,确保我市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降低疫情对在建工程造成的不良影响,帮助施工企业共渡难关,金华造价站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第一时间结合我市实际,出台了《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在建工程施工工期及费用索赔问题指导意见》,明确了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为不可抗力因素,由此造成的工期延期应当顺延工期。
《指导意见》对因疫情造成的工期延误的处理、人工材料的调整、疫情防控所需增加的费用计算、赶工增加费的计取及相关费用的索赔等问题都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方便施工企业在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操作,真正解决了施工企业的实际困难,维护了发承包双方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