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建设市场秩序,维护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帮助、引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提高服务水平,市建管局联合工商行政管理局已共同转发了建建发【2013】156号关于做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贯彻实施通知。即日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原则上统一使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停止使用。为了使施工合同签订双方对新版示范文本有一个较好的适应过程,我处拟定于2013年9月1日后正式实施,合同备案范围暂包括市区及各开发区。现将示范文本发布如下(详见附件)。请各单位尽快熟悉并参照执行。施行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联系人:吴琼
联系电话:0575-85202047
附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绍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201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