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新闻
金市建建[2013]8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东阳市建管局,金华、金东、金西开发区建设局:
为了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管理,正确引导建设项目工程计价活动,现将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联合发文的《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指导性计价依据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建发〔2012〕24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建建发〔2012〕242号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1月9日
金市建建[2013]8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东阳市建管局,金华、金东、金西开发区建设局:
为了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管理,正确引导建设项目工程计价活动,现将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联合发文的《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指导性计价依据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建发〔2012〕24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建建发〔2012〕242号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