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通知,要求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于7月1日起执行,原1999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同时废止。6月25日省建筑业管理局、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在杭组织召开了新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宣贯会议,省、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建筑业、招投标、工程造价管理领导和工作人员、省特级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人员计一百二十余人参加了会议。与1999版施工合同相比,2013版《示范文本》合同主要有以下五个特点:
一是施工合同结构体系更趋完善,建立了以监理人为施工管理和文件传递核心的合同体系,使合同权利义务分配更加具体明确,提高了施工管理的合理性和科学性,更有利于引导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是合同价格类型更适应工程计价模式发展和工程管理实践需要,增加了暂估价、暂列金额的专门规定,明确了暂估价、暂列金额项目的操作程序。
三是新的制度切中时弊。根据建设市场实际,增加了双向担保、合理调价、缺陷责任期、工程系列保险、商定与确定、索赔期限、双倍赔偿、争议评审解决等八项新的合同管理制度。
四是更加注重对发包人、承包人市场行为的引导、规范和权益平衡,使施工合同民事行为更趋公平、公正。
五是强化了与现行法律和其他文本的衔接,保证合同的适用性。
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嘉兴市将于2013年8月1日全面实施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并计划于7月14、15日举办2场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宣贯会,宣贯讲解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相关内容和条款,将新版合同示范文本的改革精神落实到位,更有效的维护良好的建设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