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建委嘉兴市工商局转发关于做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
-- www.zjzj.net 2013-07-12 --
本文件出处: [新闻中心-地方新闻]嘉建委办[2013]285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工商局(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建设分局、嘉兴港区规划建设局:
现将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做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2013版《示范文本》)(建建发[2013]15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建设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学习,认真领会通知文件精神,制定2013版《示范文本》宣贯计划,重点抓好八项新的合同制度的落实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各县(市、区)招投标管理部门要将2013版《示范文本》条款精神纳入监管内容,确保投标报价的合理性和完整性。加强指导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更趋于合理、科学、实用,充分吸纳《示范文本》通用条款的相关内容。
二、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落实部门,专人负责,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96号)、《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浙建建[2012]86号)规定,结合2013版《示范文本》的要求,认真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工作。
三、经研究,嘉兴市2013版《示范文本》定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
附件:关于做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建建发[2013]156)
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
嘉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