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新闻
衢住建建[2012]229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绿色产业集聚区建设分局、局属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市场秩序,维护施工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将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建建〔2012〕86号)转发给你们,各县(市、区)应结合实际,切实做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工作。如有问题,请向衢州市建设造价管理站反馈。
附件: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略)
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