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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全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质量检查的通知

-- www.zjzj.net 2015-10-15 --

本文件出处: [新闻中心-政策文件]

建站市[2015]55号

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处、办),义乌市造价站: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提高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质量,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管理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决定开展招标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质量的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主要检查本省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2014年1月1日后编制的国有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检查数量不低于全省造价咨询企业总数的10%,每个受检企业抽查一个既编工程量清单又编招标控制价的项目,未开展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业务的企业抽查一个竣工结算项目。

    检查对象由省造价管理总站采用随机抽查方式确定,检查项目从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监管系统的统计报表中抽取。

    本次检查的结果,计入企业信用信息记录,并作为企业信用评价时成果质量部分的得分依据。

    二、检查内容

    (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我省贯彻意见的执行情况,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质量是否满足下列要求:

    (二)工程量清单编制的规范情况;

    (三)取费符合规定情况;

    (四)主要分部分项与措施项目造价合理情况;

    (五)编制说明准确完整情况;

    (六)误差率符合规定要求情况。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检查依据

    (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96号)

    (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各专业计算规范;

    (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0版);

    (四)各专业工程预算定额、费用定额等本省现行计价依据;

    (五)关于贯彻《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等国家标准的通知(建建发(2013)273号);

    (六)省、市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其他有关文件。

     四、检查程序、时间

    此次检查的具体工作由省造价管理总站统一组织,各市造价管理机构具体实施。

    (一)2015年10月20日前各市造价管理机构布置检查工作;

    (二)2015年10月30日前受检企业开展自查,并将受检项目资料报送各市造价管理机构;

    (三)2015年11月20日前由各市造价管理机构组织专家进行检查;

    (四)2015年12月10日前各市造价管理机构将检查结果上报省站;

    (五)2015年12月31日前省造价总站公布检查结果。

     五、企业应提供资料

    (一)招标文件和答疑;

    (二)经审查的设计施工图纸、必要的施工方案;

    (三)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纸质和带有计价软件格式的电子文件各一份);

    (四)工程量计算书。

    六、有关要求

    (一)此次检查是提高我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质量、减少工程结算纠纷、规范建筑市场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市造价管理机构及各造价咨询企业要给予高度关注,严格按照要求实施。参与检查的专家应认真细致地审核,对认为有疑问的部分应重新计量、套价、核对材料单价、计算费用。

    (二)抽检项目原则上由属地造价管理机构组织专家检查,必要时采用地区交叉方式进行。

    (三)每个被查项目检查结束后,市造价管理机构要与被查单位当面通报核查情况,交换核查意见,并对检查情况进行复核。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逐一按要求填写,最后汇总到附表二。

    (四)检查结束后各市造价管理机构将“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评分及情况明细表”和“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汇总表”上报省造价管理总站。

附件:

    1.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评分及情况明细表

    2.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汇总表

    3.2015年全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质量检查企业名单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