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关于公布2023年度浙江省建设工程结算价款争议行政调解专家名单的通知
浙建站招〔2022〕1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结算价款争议行政调解办法》(浙建 〔2020〕3号)、《浙江省建设工程结算价款争议行政调解专家管理办法》(浙建站招〔2021〕4号)规定,经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我站审定,现将秦嘉等34名(详见附件)2023年度浙江省建设工程结算价款争议行政调解专家名单予以公布,聘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附件:2023年度浙江省建设工程结算价款争议行政调解专家名单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