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浙建站标〔2022〕29号
各有关单位和专家:
根据浙江省建设厅《省建设厅关于印发<2021>(第一批)的通知》(浙建设函〔2021〕145号),由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等单位编制的《建设工程计价成果文件数据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网上公开征求相关单位和专家的书面意见,请于2022年8月13日前将修改意见或建议反馈至主编单位。
联系方式:洪纯珩,电话:88053231;传真:0571-88053231,
邮箱:zjzjzz@vip.126.com。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8号(浙江建设科技研发中心12楼),邮编:310012。
根据浙江省建设厅《省建设厅关于印发<2021>(第一批)的通知》(浙建设函〔2021〕145号),由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等单位编制的《建设工程计价成果文件数据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网上公开征求相关单位和专家的书面意见,请于2022年8月13日前将修改意见或建议反馈至主编单位。
联系方式:洪纯珩,电话:88053231;传真:0571-88053231,
邮箱:zjzjzz@vip.126.com。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8号(浙江建设科技研发中心12楼),邮编:31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