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建站办〔2022〕28号
各市造价管理机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推动全省标准造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精神力量,激励引导广大造价人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根据《浙江省“最美造价人”选树管理办法(试行)》(浙建站办〔2021〕18号)和《关于在全省工程造价行业开展2022年度“最美造价人”选树活动的通知》(浙建站办〔2022〕14号)精神,经过个人申报、基层推荐、专家评审、社会公示、事迹展示、集体审议等程序,最终评选出颜万春等10人(集体)为2022年度“最美造价人(集体)”(名单见附件)。同时向省建设厅推荐颜万春、浙江宏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金华市造价改革招标控制价编制及招标文件编制课题组、北仑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评审一部为最美建设人(集体)候选人。
希望以上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弘扬“最美”精神,发挥“最美”引领,远播“最美”声音,拓展“最美”影响。全省工程造价从业人员要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最美造价人(集体)”为榜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最美造价人,在工程造价改革的进程中勤于思考、勇挑重担、锐意创新、精益求精,推动我省标准造价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我省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和共同富裕示范区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2022年度浙江省工程造价行业“最美造价人(集体)”名单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