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浙建站市〔2021〕14号
各市造价管理机构:
为规范造价咨询行业计价行为,进一步提高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推动企业科学诚信发展,依据《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成果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浙建站市〔2021〕12号)文件要求,我站组织开展了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成果文件质量的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公布如下:
一、检查情况
本次检查共随机抽查60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58个工程项目(清单编制34个、结算审核24个),主要对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1日期间以国有投资项目为主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进行检查,其中一家企业未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另一家企业属地已同期检查不再重复检查,实际检查58个项目。工程项目涉及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等专业,项目类型涉及预算的编制、审核,结算的编制、审核,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审核等。
从检查情况看, 抽查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整体质量管理意识较强,能较好的执行相关文件规定,按省、市造价管理机构颁发的计价依据进行编制,出具的咨询成果文件基本符合咨询质量规定的内容、格式和准确度要求,但也有个别企业在工程量计算、定额套用、清单计价等方面存在问题。
抽查的58家企业,优秀5家,良好23 家,合格29家,不合格1家(具体详见附件)。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资料报送情况
此次检查,大部分单位都十分重视,认真准备,积极配合做好检查工作,但也有部分企业准备不充分,工作不细致,提供的送审资料不完整,或存在错报漏报等情况。
(二)成果文件编制情况
1.工程量清单编制规范性方面
部分企业工程量清单编制不规范,项目未按计价规范进行划分,如:地下室钢筋连接将所有不同的连接方式列为一个清单子目,未分列;屋面保温、平面砂浆找平层、防水涂料与刚性屋面未按规范分别列项等;项目特征描述不全或有错误,如:门窗玻璃型号、石材尺寸等未描述;砌体项目厚度、抹灰厚度、雨水口井圈混凝土现浇或是预制等无特征描述;工程量清单项目存在漏项、错项等问题,如:某外立面改造项目垂直运输费未列项,现浇混凝土线条抹灰增加费未列项等。
2.取费合规性方面
部分企业取费不规范,如:控制价的咨询成果预算编制说明中关于提前工期增加费的计取前后矛盾且无依据;规费、税金未按规定标准计取等。
3.主要分部分项与措施项目合理性方面
部分企业主要分部分项与措施项目计价不合理,套用定额时未按定额规定进行调整、换算,重复套用定额,主要材料价格无出处(信息价或询价记录),且无取定依据说明,如:原有墙体拆除的建筑垃圾处置费用未计取、细石混凝土地面、喷射混凝土、水泥搅拌桩机机械安拆费定额换算有误;抹灰遍数未换算;挖掘机挖土套用30%人工挖土等。
4.结算审核合规性判断方面
部分企业对工程合规性判断依据不足,如:检查资料中竣工报告无竣工日期,无建设单位验收意见;开工报告未经建设单位确认;无现场勘察记录等。
5.报告编制规范性方面
部分企业报告质量较差,如:法定代表人未签字、盖章;报告书落款无造价工程师签字及盖章;报告书中技术负责人与质量控制流程单中的技术负责人不是同一人;报告书正文无审定人、审核人签字等。
6.档案管理方面
部分企业档案管理不重视,如:档案未装订;无项目归档时间;缺少部分归档文件(如送达回执单、回访及工作总结、交接资料清单、工作交办单、实施方案、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流程单、咨询工作底稿等);档案装订有序性和规范性欠缺等。
三、有关要求
(一)及时落实整改工作
针对本次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现象,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意见反馈单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纠正,主管部门也要将此类问题纳入日常监管重点。将成果质量检查与企业动态信用管理有机结合,对成果质量检查优秀、良好的企业给予动态信用加分,不合格企业给予扣分。不合格企业自通知之日起两个月之内,将整改报告送属地造价管理机构。省造价管理总站将依据企业整改情况作进一步复检。
(二)加强企业内部管理
希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制度上明确造价成果文件质量控制标准、严格执行编制、复核、审定三级复审制度,强化内部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坚持质量第一原则,努力提高自身核心竞争力。
附件:2021年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成果质量检查结果汇总表
抽查的58家企业,优秀5家,良好23 家,合格29家,不合格1家(具体详见附件)。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资料报送情况
此次检查,大部分单位都十分重视,认真准备,积极配合做好检查工作,但也有部分企业准备不充分,工作不细致,提供的送审资料不完整,或存在错报漏报等情况。
(二)成果文件编制情况
1.工程量清单编制规范性方面
部分企业工程量清单编制不规范,项目未按计价规范进行划分,如:地下室钢筋连接将所有不同的连接方式列为一个清单子目,未分列;屋面保温、平面砂浆找平层、防水涂料与刚性屋面未按规范分别列项等;项目特征描述不全或有错误,如:门窗玻璃型号、石材尺寸等未描述;砌体项目厚度、抹灰厚度、雨水口井圈混凝土现浇或是预制等无特征描述;工程量清单项目存在漏项、错项等问题,如:某外立面改造项目垂直运输费未列项,现浇混凝土线条抹灰增加费未列项等。
2.取费合规性方面
部分企业取费不规范,如:控制价的咨询成果预算编制说明中关于提前工期增加费的计取前后矛盾且无依据;规费、税金未按规定标准计取等。
3.主要分部分项与措施项目合理性方面
部分企业主要分部分项与措施项目计价不合理,套用定额时未按定额规定进行调整、换算,重复套用定额,主要材料价格无出处(信息价或询价记录),且无取定依据说明,如:原有墙体拆除的建筑垃圾处置费用未计取、细石混凝土地面、喷射混凝土、水泥搅拌桩机机械安拆费定额换算有误;抹灰遍数未换算;挖掘机挖土套用30%人工挖土等。
4.结算审核合规性判断方面
部分企业对工程合规性判断依据不足,如:检查资料中竣工报告无竣工日期,无建设单位验收意见;开工报告未经建设单位确认;无现场勘察记录等。
5.报告编制规范性方面
部分企业报告质量较差,如:法定代表人未签字、盖章;报告书落款无造价工程师签字及盖章;报告书中技术负责人与质量控制流程单中的技术负责人不是同一人;报告书正文无审定人、审核人签字等。
6.档案管理方面
部分企业档案管理不重视,如:档案未装订;无项目归档时间;缺少部分归档文件(如送达回执单、回访及工作总结、交接资料清单、工作交办单、实施方案、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流程单、咨询工作底稿等);档案装订有序性和规范性欠缺等。
三、有关要求
(一)及时落实整改工作
针对本次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现象,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意见反馈单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纠正,主管部门也要将此类问题纳入日常监管重点。将成果质量检查与企业动态信用管理有机结合,对成果质量检查优秀、良好的企业给予动态信用加分,不合格企业给予扣分。不合格企业自通知之日起两个月之内,将整改报告送属地造价管理机构。省造价管理总站将依据企业整改情况作进一步复检。
(二)加强企业内部管理
希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制度上明确造价成果文件质量控制标准、严格执行编制、复核、审定三级复审制度,强化内部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坚持质量第一原则,努力提高自身核心竞争力。
附件:2021年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成果质量检查结果汇总表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