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浙建站办〔2021〕25号
各市造价管理机构:
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弘扬浙江造价人正能量,激励广大造价从业者学习典型、争当典型,使广大造价从业者学有榜样、干有方向,省造价总站印发了《关于在全省工程造价行业开展2021年度“最美造价人”选树活动的通知》(浙建站办〔2021〕16号)和《浙江省“最美造价人”选树管理办法(试行)》(浙建站办〔2021〕18号),在全省开展了“最美造价人”评选活动。经过基层推荐、初评、公示、终评等评选程序,最终评选出黄洪霞等10人(集体)为2021年度“最美造价人”(名单见附件)。
希望以上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弘扬“最美”精神,发挥“最美”引领,远播“最美”声音,拓展“最美”影响。全省工程造价从业人员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最美造价人”为榜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最美造价人,在工程造价改革的进程中勤于思考、勇挑重担、锐意创新、精益求精,推动我省标准造价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我省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和共同富裕示范区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