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发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的文件精神,我站修订了《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动态信用评分标准(征求意见稿)》,请于7月28日前将修改意见建议反馈至省造价总站市场监管室。
联 系 人:高姗姗
联系电话:0571-88055503
邮箱:176065542@qq.com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21年7月20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发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的文件精神,我站修订了《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动态信用评分标准(征求意见稿)》,请于7月28日前将修改意见建议反馈至省造价总站市场监管室。
联 系 人:高姗姗
联系电话:0571-88055503
邮箱:17606554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