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建委(建设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的通知》(建办标函〔2020〕675号)精神,现就我省2020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填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凡在我省注册并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均须登录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系统(网址:www.ccea.pro)填报《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制度(2019版)》要求的2020年度各项统计指标。
二、填报内容
本报表系统包括:建造1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基本情况》、建造2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人员情况》、建造3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业务状况》、建造4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财务状况》。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登陆报表系统时,可选择加密锁或用户名登录的方式进行,未取得加密锁或用户名的企业,可向我省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申领用户名及密码。
请企业在网上报送成功后,打印网页内容(对已上报的各项指标数据核实),形成书面报表(建造1、2、3、4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于2021年2月25日前报送属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三、工作要求
《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是经国家统计局批准,在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实施的一项重要制度,为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真实地反映行业发展现状,各市建设主管部门、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务必高度重视,认真执行,保证按时完成统计报表填报、核对和报送工作。
(一)各市建设主管部门要将工程造价咨询统计工作与本地区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工作结合起来,督促本地企业按时完成填报任务,并对企业上报的统计数据进行认真整理、审核与汇总,确保全面、真实和准确。
(二)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要高度重视统计报表工作,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学习统计报表制度,仔细阅读报表和填表说明,如实填报各项统计数据,并对本企业上报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省建设厅将于2月26日起按照“双随机”的要求,对企业上报数据进行抽查。
(三)统计工作的完成情况也是企业年度检查、评选先进、信用能力评价的重要依据,对无故不按规定上报统计报表或填报内容弄虚作假的企业,将给予通报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在填报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网站的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68331105。其他问题请与省造价管理总站联系,联系电话:0571-88055503。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的通知(建办标函〔2020〕6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