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建科〔2007〕206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绿色建筑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科〔2017〕238号)的有关规定,我厅组织完成了浙江省之江文化中心建设工程项目等2项绿色建筑标识项目的评价工作。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截至2020年10月31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获得“浙江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存在异议,都可以书面提出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葛鑫钬,电话:0571-87052835。
附件:浙江省之江文化中心建设工程项目等2项绿色建筑标识项目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0月21日
附件
浙江省之江文化中心建设工程项目等2项绿色建筑标识项目
序号 |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申报单位 | 标识 类型 | 标识 星级 |
1 | 公共建筑 | 浙江省之江文化中心建设工程项目 |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 设 计标 识 | ★★★ |
2 | 居住建筑 | 2022年第19届亚运会运动员村1号地块项目 | 杭州绿城亚运村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绿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 设 计标 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