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各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我省造价咨询企业培育活动的通知 》(浙建站市〔2019〕36号)精神,组织开展了培育活动,广大企业积极参与,经过各市初评、专家评审、领导小组审定,现对具体名单公示如下。(详见附件)公示期2019年7月17日-25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上的企业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进行举报或反映(地址:杭州市湖墅南路503号迪尚大楼中楼9楼市场监管室)联系电话:0571-88087612、56751869)。传真:0571-88902971。举报及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附件: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9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