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浙建站市﹝2019﹞36号
各市造价管理站(处、办),义乌市造价站:
为进一步培育优秀造价咨询企业和品牌造价咨询企业,积极推广好的经验,不断提高造价咨询企业的服务质量和水平,根据《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培育活动指引》(浙建站市﹝2019﹞35号)的精神,决定开展我省工程造价咨询优秀企业及品牌企业选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申报条件
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满三年且符合《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培育活动指引》中第五条规定条件的企业(含省外分支机构),均可自愿申请参加。
二、申报程序
1.申报时间(截止2019年6月20日)
本次选树活动采用计算机系统,企业登录浙江造价信息网-资质监管系统-造价咨询企业选树模块,除典型成果需逐项填写外,其他内容均从动态信用评价系统自动提取,企业仅需核对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如果相关数据有调整,需到资质监管系统按程序进行变更。
2.各市造价管理机构按当地企业总数的25%(除去已获得的品牌企业数量)于6月30日前完成审核及推荐工作(企业具体数量见附件),同时对已获得的品牌企业进行复审,提出意见。
省造价管理总站于7月10日前组织专家对咨询成果的代表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分析,按《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培育活动指引》规定从中选树优秀企业不超过65家及品牌企业(含已获得的品牌企业)不超过15家。
3.公示与公布
选树的企业名单在浙江造价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公布正式名单,并颁发奖牌和证书,记入诚信档案,利用有关媒体加大宣传力度。
三、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1.申报的企业需上报2017-2018年度四个不同类型的咨询项目成果,并按要求逐项填写,对造价指数指标数据库选中的项目每个加2分奖励。
2.动态信用从2018年8月1日起上线试运行,2019年1月起每月更新信用等级,所以本次选树活动仅参考2018年12月份最高信用等级的数据。
3.因行业归口的企业年度统计报表不需上报本省,如果企业自愿参加我省的选树活动,按属地原则申请,年度营业收入需参考我省企业业绩排序。
四、有关要求
1.各市地要加强宣传引导,鼓励所属企业积极参与选树活动并做好服务工作;
2.在选树活动中,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确保活动的先进性、真实性;
3.咨询企业以自愿参加为原则,典型咨询成果质量部分要指定由编制成果质量的本人进行上传,确保成果质量的真实性与完整性,涉及保密事项,可用某某代替,一经发现提供虚假成果资料,取消选树资格并列入不良行为。
五、联系电话
成果报送有关问题联系 陈工0571-88054323
系统操作有关问题联系 郭工15067104488
附件:1.评分标准
为进一步培育优秀造价咨询企业和品牌造价咨询企业,积极推广好的经验,不断提高造价咨询企业的服务质量和水平,根据《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培育活动指引》(浙建站市﹝2019﹞35号)的精神,决定开展我省工程造价咨询优秀企业及品牌企业选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申报条件
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满三年且符合《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培育活动指引》中第五条规定条件的企业(含省外分支机构),均可自愿申请参加。
二、申报程序
1.申报时间(截止2019年6月20日)
本次选树活动采用计算机系统,企业登录浙江造价信息网-资质监管系统-造价咨询企业选树模块,除典型成果需逐项填写外,其他内容均从动态信用评价系统自动提取,企业仅需核对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如果相关数据有调整,需到资质监管系统按程序进行变更。
2.各市造价管理机构按当地企业总数的25%(除去已获得的品牌企业数量)于6月30日前完成审核及推荐工作(企业具体数量见附件),同时对已获得的品牌企业进行复审,提出意见。
省造价管理总站于7月10日前组织专家对咨询成果的代表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分析,按《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培育活动指引》规定从中选树优秀企业不超过65家及品牌企业(含已获得的品牌企业)不超过15家。
3.公示与公布
选树的企业名单在浙江造价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公布正式名单,并颁发奖牌和证书,记入诚信档案,利用有关媒体加大宣传力度。
三、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1.申报的企业需上报2017-2018年度四个不同类型的咨询项目成果,并按要求逐项填写,对造价指数指标数据库选中的项目每个加2分奖励。
2.动态信用从2018年8月1日起上线试运行,2019年1月起每月更新信用等级,所以本次选树活动仅参考2018年12月份最高信用等级的数据。
3.因行业归口的企业年度统计报表不需上报本省,如果企业自愿参加我省的选树活动,按属地原则申请,年度营业收入需参考我省企业业绩排序。
四、有关要求
1.各市地要加强宣传引导,鼓励所属企业积极参与选树活动并做好服务工作;
2.在选树活动中,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确保活动的先进性、真实性;
3.咨询企业以自愿参加为原则,典型咨询成果质量部分要指定由编制成果质量的本人进行上传,确保成果质量的真实性与完整性,涉及保密事项,可用某某代替,一经发现提供虚假成果资料,取消选树资格并列入不良行为。
五、联系电话
成果报送有关问题联系 陈工0571-88054323
系统操作有关问题联系 郭工15067104488
附件:1.评分标准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