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建标造函〔2019〕21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各有关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机构: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标〔2015〕20号)要求,经审核,北京中迪信众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等60家企业符合企业资质延续条件,名单现予以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9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