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建建发〔2017〕430号
各市建委(建设局),宁波市城市管理局:
为促进我省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健康发展,规范工程总承包的计价行为,现将《浙江省工程总承包计价规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浙江省工程总承包计价规则(试行)》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采用工程总承包的房屋建筑工程的计价活动,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参照执行。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将做好指数、指标发布等相应配套工作。
各地在施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联系。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