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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公布浙江省建设工程结算价款争议行政调解专家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 www.zjzj.net 2017-11-06 --

本文件出处: [新闻中心-政策文件]

浙建站督﹝2017﹞49号

各市造价管理站(处、办),义乌市造价管理站:

    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结算价款争议行政调解办法》(浙建 [2014]12号)、《浙江省建设工程结算价款争议行政调解专家管理办法(试行)》(浙建站督[2017]48号)规定,经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审定,现将秦嘉等11名浙江省建设工程结算价款争议行政调解专家名单(第一批)予以公布(聘期为2017年1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止)。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附件:浙江省建设工程结算价款争议行政调解专家名单(第一批)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