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建建发〔2017〕208号
各市建委(建设局),宁波市城市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作用,深化建设工程组织管理方式改革,根据《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市〔2017〕101号)要求,决定在全省全面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现将《浙江省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