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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举办2007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的通知

-- www.zjzj.net 2007-06-28 --

本文件出处: [新闻中心-政策文件]

浙建价协(2007)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人事考试办公室浙考发[2007]23号文精神,为配合今年10月20日至21日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决定开办考前复习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组织工作
    受省人事厅考试办公室委托,本次培训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联合浙江大学共同组织实施,培训师资由浙江大学承担。
    二、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报名参加2007年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且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培训的人员须按省造价管理协会统一安排的时间和期次参加培训。为满足广大报考学员的需要,今年增办一期《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单科班。
      
    考前培训仍坚持自愿原则。
    三、培训时间、期次
    培训时间自7月13日至9月6日止,预计5期(含一个单科班,具体期次详见附件),每期16天(含双休日)。
    四、培训地点
    为保证教学质量,培训点统一设在杭州市区。
    五、培训报名时间
    本次培训自7月3日起接受报名,截止日期为2007年7月20日(双休日除外)。7月3日~5日在省人事厅考试办公室(杭州市莫干山路73 号金汇大厦一楼大厅)接受现场报名。
    六、学费、教材及其他
    1.培训费按浙江大学有关成人教育培训收费的标准收取。其中:全科班学员每人每期收取培训费1500元;单科班500元/人?期,以上费用不包括资料(缴费后除个别不符合报考资格的学员,其他不予退款)。
    2.考试用教材可直接到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内购买(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693-1号;联系电话:0571-88085976、88050693-101)。
    3.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七、报名手续
    1.杭州的考生可直接到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莫干山路693-1号省造价管理总站内)报名、交费。(注:需现金交费)      
    2.外地学员可通过邮汇形式报名、交费(收款单位: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693-1号;邮编:310011),汇款时请准确填写学员姓名。
    3.省造价管理协会收到报名表和培训费(外地学员务必将学费汇款单复印件与报名表一并邮寄或传真)后即编班(请培训学员认真选择本人所须期次)。
    传    真:0571-88087612
    联 系 人:张秀敏           联系电话:0571-88087612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浙江大学土木工程管理研究所
   二○○七年六月十四日

附件一:

2007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班报名表

            

附件二

2007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班

培训期次安排

 

  

培训起止时间

专业

  宿

第一期

7月13日报到

7月14日-7月29日

土建

安排

第三期

7月30日报到

7月31日-8月15日

土建

安排

第四期

8月16日报到

8月17日-9月1日

土建

安排

第五期(案例分析)

9月2报到

9月3日-9月6日

案例分析

安排

:1.学员可根据本人意向选择培训期数,并在报名表中注明;

    2.每期学员人数为120名,协会按照学员报名先后顺序情况进行编班,编班后另发入学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