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建站市﹝2013﹞20号
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处、办),义乌市造价站,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省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法律意识及整体素质水平,确保造价工程师注册质量,根据建设部150号部令《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及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制订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造价工程师应按规定自觉接受继续教育。现将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网络学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凡2012年在我省初始注册、2012-2013年应参加网络教育未及时报名参加以及外省变更并已取得浙江省注册证号的造价工程师(注:2012年初始注册的造价工程师均参加30学时选修课)。
二、培训内容及有关要求:
1、必修课程:《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理论与实务》(三)
选修课程: “工程项目管理模式下工程变更的风险”;“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纠纷处理及工程造价鉴定制度”;“项目后评价及案例分析”;“建筑保温节能工程”;“低碳经济和绿色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技术与施工工艺”;“工程造价十大法律问题的解读”及中价协工程造价优秀成果部分获奖项目。
2、网络教育网址:www.ceca.org.cn
3、课程播放时间:2013年4月1日—2013年12月31日。有关造价工程师网络教育教学说明、课程安排和学习要求,请登陆“中价协”网站。
4、参加网络教育的学员请在2013年底前完成课程内容并通过考试。需参加本年度延续注册的造价工程请在2013年10月底前完成课程内容并通过考试。
三、收费标准
30学时必修课程的费用为300元/人(含继续教育统一教材),30学时选修课程的费用300元/人。
四、报名、交费时间
1.本次网络教育报名学员可登陆浙江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www.zjzj.net)下载报名表,报名时间:4月8日至4月12日(请勿提前汇款,提前、逾期均不予办理),填写好造价工程师网络教育报名表,可直接来省造价管理总站交费,也可直接汇入银行(银行帐号为:33001616435050010092,开户行为:杭州市建设银行文晖支行,收款人全称为: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注明网络教育学费。汇款学员请将报名表及汇款凭证复印件邮寄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地址:杭州市湖墅南路503号迪尚商务大厦中楼9楼,邮编:310005)。汇款学员请在4月22日至4月26日凭本人有效证件及汇款凭证到本人所在地的市价站(处、办)(省、部属单位及杭州地区的造价工程师直接到省造价管理总站)领取教材和培训费发票。
2、造价工程师报名、交费手续办完后,由省总站负责学员网络学习身份的开通。
3、请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站(处、办)协助做好网络教育培训教材发放等工作。
总站联系人:张秀敏
联系电话:0571—85269209、88079802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