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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举行浙江省2008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的通知

-- www.zjzj.net 2008-03-19 --

本文件出处: [新闻中心-政策文件]、 [资质管理-考试培训]

浙造人管[2008]1号

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处、办):
    根据《浙江省实施<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细则》精神,经研究,决定举行2008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为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专业
    造价员资格考试科目为:《工程造价计价基础理论》(公共课)、《工程计价》(专业课)两门。其中《工程计价》分为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 、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专业,报名时考生可选报其一。两科同时合格者方可取得造价员资格证书。
    二、考试形式及答题要求
    《工程造价计价基础理论》科目为闭卷试题,全部为客观题,卷面满分120分。一律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作答,考生只准携带笔、橡皮、计算器及相关证件。请务必带好2B铅笔。
    《工程计价》科目为闭卷试题,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卷面满分为120分。考生须使用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在答题卷上作答。只准携带笔、计算器、相关证件及与本专业相关的工具书,如相关定额、规范、清单指引。不准携带培训讲义、模拟试卷等考生事先书写的任何资料。
    允许携带的资料清单如下:
     ①各专业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
    ②各专业工程清单计价指引: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第一篇 建筑工程)、(第二篇 装饰装修工程)、(第三篇 安装工程)、(第四篇 市政工程)、(第五篇 园林绿化工程);
    ③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
    ④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参考单价(2003版);
    ⑤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
    ⑥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03版);
    ⑦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
    三、报考条件
    凡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者,无不良从业记录,年龄在60周岁(计算至2008年12月31日止)以下,可按以下条件申请报考:
    (一)工程造价专业、工程(建筑)经济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二)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后在岗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一年;
    具有工程造价、工程(建筑)经济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具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两科合格者;或申请增项专业的,可按规定申请免试《工程造价计价基础理论》科目。
    四、考试时间、考点的设置
    1、考试时间:2008年6月15日(周日);
        上午:9:00~10:30   《工程造价计价基础理论》
        下午:1:30~4:30   《工程计价》
    2、考点设置:
        考点统一设在各设区市中心城市。
    五、考试报名
    1、报名时间:4月1日至4月18日。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全部采用网络报名、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
    考生可于4月1日~4月13日期间登录浙江造价信息网站(网址:www.zjzj.net),填写报名表、扫描并上传本人相关资料(身份证、学历证明、一寸大头照、造价员资格证、造价工程师资格证或造价工程师考试相关科目合格成绩单,上传的扫描件大小控制在100KB以内),提交报考申请。考生请正确选择报考人所属辖区,省(部)属单位考生请选择省属地区。
    本次考试分新考和增项报考两类,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进行报名;考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合格资格。
    考生应按网上报名时的提示正确打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签署审核意见(盖章)后集中于4月14日~18日到单位所在地的造价管理机构进行现场确认和交费,在杭省(部)属单位考生请到省造价管理总站进行现场确认和交费。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提供如下材料:
    (1)浙江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表(网络报名后下载打印);
    (2)申请人身份证及学历证书复印件(查验原件);
    (3)申请人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
    (4)申请人免冠1寸照片二张(与网络报名上传的照片必须一致)。
    申请参加增项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可用已有的造价员资格证书复印件(查验原件)代替本人学历证书;申请免试的人员应提供本人学生证、学籍证明,或造价工程师二个相关科目考试合格成绩证明等原件。
    对于省内开设工程造价、工程(建筑)经济专业的大专院校,请于3月26日前,将开设上述专业的批文等相关资料报当地造价管理机构,并由当地造价管理机构于4月1日前报省造价管理总站备案,在杭省(部)属大专院校直接报省造价管理总站备案,经省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管理领导小组核准后,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凭学籍证明和学生证,由学校统一报名,可免试基础理论科目,参加属地考点的考试。考试合格后凭毕业证书领取造价员资格证书。
    各市造价管理机构应组织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做好考试报名的现场确认工作,于4月28日前汇总上报本地区考试人员数据库。
    六、收费标准
    每人每科35元。各市在收取的费用中,按每人每科15元的标准在报名结束后上交省造价总站,余款由各市用于考试报名、考场租用等考务支出。
    七、考前培训
    考前培训以自愿为原则,省属考生的考前培训由省造价管理协会组织实施。培训通知另发。
    联系电话:88057151。联系人:林月玲
    八、其他
    1、考试工作在浙江省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管理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省造价管理总站组织实施,各市造价管理站协助配合。
    2、请各市造价管理机构于5月25日前将试卷预定单上报省造价管理总站。
    本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因此,各市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将工作落到实处,对每一项考务工作都要落实到人,责任到人。要做好各方面的协调工作,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性问题要有应对措施准备。在考试工作中,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确保这次考试公平、公正地进行,并顺利完成考试任务。
    省造价管理总站联系人:何颖
    联系电话:0571-88087612


    附件1:考试大纲
    附件2:考务工作细则(略)
    附件3:监考守则(略)
    附件4:考场规则
    附件5:考试报名表样式
    附件6:准考证样式(略)
    附件7:试卷预定单(略)

浙江省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管理领导小组
二○○八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