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标综函[2013]13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委、建交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机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有关协会、单位: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2013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安排好今年的标准定额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3年2月6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2013年工作要点
2013年,标准定额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服务经济社会改革和发展,坚持以人为本,更加关注民生,继续完善标准定额体系,健全体制机制,调动各方力量,加强标准定额制定和实施监督的全过程管理,发挥标准定额的约束引导作用,促进标准定额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一、厘清发展思路,开好全国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工作会议
组织召开五年一次的全国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工作会议,总结工作情况,交流工作经验,明确发展思路,部署工作任务。主要完成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开展调研,了解需求,摸清工作现状。重点是标准定额适应、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情况,标准定额编制和实施监督情况,以及对标准定额改革发展的意见建议等。二是充分研究,找准问题,厘清发展思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总结标准定额好经验、好做法,分析标准定额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定标准定额深化改革和发展的总体目标和总体规划,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三是加强沟通,凝聚共识,增强工作合力。通过调研和讨论,加强与各部、各地、各行业协会和有关单位的交流与沟通,为工程建设领域各行业发展夯实标准定额工作基础,提供全方位标准定额服务,团结全国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战线的同志共同努力奋斗。四是编辑近五年来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优秀成果。
二、统筹推进,完善标准体系
一是建立国家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框架。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场需求,坚持科学发展,突出以人为本,全面梳理和整合现行体系,形成综合、统一,各标准间层级清晰、衔接协调、状态准确的开放式、动态管理的体系,使体系更加科学、适用。二是开展标准规范的复审工作。利用体系及信息系统,组织开展对2011年及以前发布的工程建设标准、产品标准的全面复审工作,根据复审结果对老旧、落后的标准进行及时修订,贯彻绿色理念,提高标准时效性。三是加强重点标准编制。围绕国家和行业发展需要,加强标准编制的协调,推进公积金管理、信息化建设、节能减排、新能源利用、垃圾污水处理、市政给排水等领域标准制定。四是完善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加强过程管理,明确各环节责任,充分发挥各主编部门、标委会作用。总结对2008年以前项目进行清理工作的经验,加强制度、队伍建设,使标准编制更加科学、公开、公正。五是加强体制机制研究和相关技术研究。重点做好标准管理体制中外对比研究,以及市政排水、老年人设施、桥梁荷载、轨道交通等标准体系或关键技术研究,不断提高标准科学性。六是落实“走出去”战略,开展标准英文版翻译工作。2013年重点开展电力、石化、冶金等行业标准英文版翻译,为提升中国建筑业国际影响力,转变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增长方式提供技术支撑。
三、强化标准实施指导监督,促进标准有效实施
一是完善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实施指导监督工作的有关制度,构建部际、部内、中央与地方工程建设标准化协同工作机制,共同推进标准有效实施。二是总结地方标准信息化试点经验,梳理分析标准实施监督政务业务和主体行为模式,探索工程建设全过程标准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实现路径。三是继续抓好高强钢筋推广应用工作,完善推广方案,重点加强对中小城市的技术服务和监督检查;研究高性能混凝土推广工作。四是开展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情况评估,收集分析标准实施情况,推动标准编制、实施和监督闭合管理。五是收集分析标准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会同有关司强化重点标准和强制性条文宣贯培训。六是畅通标准信息收集处理反馈渠道,完善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检索系统,拓展标准咨询、解释等服务功能。七是完善地方和行业标准备案制度,健全施工现场标准员制度。八是开展完善建筑工业化标准体系和标准实施评价监督机制研究。
四、规范计价行为,促进造价咨询业的健康发展
一是积极推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出台,不断加强对工程造价的监管,规范工程计价行为。推进《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制订,发布并宣传贯彻《建筑工程施工发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二是完善工程计价依据改革,满足各方计价需要。发布并贯彻《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各专业工程计量规范;修订全国统一建筑与装饰、市政、安装、机械台班、仪器仪表等5套定额;改革定额人工单价,完成《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修订;建立定额管理制度,发布《建设工程定额管理办法》。三是建立造价信息工作管理制度,提高造价信息服务质量。发布《工程造价信息化管理办法》,建立信息采集的工作机制;建立“典型工程造价数据库”,创新信息化手段;继续开展人工市场信息价及住宅、轨道交通和政法基础设施等建设项目建安成本信息发布工作。四是加强市场准入和执业行为监管,引导工程造价咨询业健康发展。开展工程造价咨询诚信制度建设,修订《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完善资质管理制度;制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启动修订《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发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提高行业的整体业务水平。
五、加强部门协作,抓好建设标准和无障碍环境建设等工作
一是研究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管理工作的意见,开展建设标准前期战略研究,对现有建设标准进行复审,进一步完善建设标准体系框架,加快在编标准编制工作进度。二是建立健全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工作机制,提高无障碍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水平,按照《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和《无障碍建设“十二五”实施方案》要求,全面开展无障碍环境市、县创建工作。三是配合做好“老年友好型城市、老年宜居社区、老年温馨家庭”建设指南的编制工作,推进涉老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建设。四是积极开展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等领域的产品认证工作,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认证认可制度政策研究,推动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认证认可事业的发展。五是加强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的制度建设,积极促进建设项目社会评价工作的开展,启动《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2006版)的实施情况调查与研究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参数动态测算调整与发布机制。
六、推进信息化发展,强化标准定额权威性和适用性
针对标准编制、工程造价、标准实施监督工作的各有关信息系统分散发展、缺少统一规划、权威性不强等情况,加强研究,统筹规划,提高标准定额管理信息化发展的前瞻性、权威性和适用性。一是摸清情况。了解标准定额管理业务现有信息系统的概况、主要功能、管理方式、存在问题和下一步的建设计划。二是研究需求。分析掌握社会、企业和广大民众对标准定额工作的不同需求,提出标准定额发展的总体目标和信息化需求。三是形成顶层设计。根据部电子政务顶层设计和标准定额发展的总体规划及需求,研究确定标准定额信息化发展的具体目标和实现途径。四是分步实施。按照顶层设计要求,结合当前业务需求,分清轻重缓急,逐步推进标准编制、实施监督、工程造价等工作的信息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