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建计[2011]112号
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行业主管部门,厅直各单位:
现将《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十二五”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五日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十二五”发展规划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十二五”发展规划》是我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系统今后五年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工程计价改革、促进工程造价管理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全局性、指导性规划。
一、“十一五”发展回顾
(一)发展现状
“十一五”期间,全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系统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大局,按照“紧跟形势、紧贴市场、紧扣服务”的工作要求,在深化工程计价改革进程、认真履行计价市场监管、全力推进造价管理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1.计价改革进程快速推进
一是计价体系不断完善。编制完成《浙江省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定额》(2003版)、《浙江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安装工程概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建筑工程节能预算定额》(2003版)等计价依据配套定额。编制完成了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材料基期价格、机械台班、施工取费、计价规则等2010版计价依据,于2011年1月1日起在我省开始实施。
二是全面推行国标规范。我省从2009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2008版规范”),发布工程量清单计价浙江省补充条款共计18条和浙江省计价表式,完善“2008版规范”附录内容,新增了30个清单项目;编制完成《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用手册》。
三是计价管理紧贴市场。编制完成《杭州市地铁工程预算定额》、《杭州市交通设施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市政补充定额)、《浙江省建设工程劳务分包计价指南》,填补了本省计价依据中的空白。出台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试验费用、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用计价管理的若干规定。测算调整2003版计价依据的定额人工单价,加强对人工、材料等价格要素风险控制的指导,引导发承包双方合理分担工程风险。稳步推进工程建设合同备案审查工作。相关管理部门(机构)之间的联动机制正在逐步健全完善,搭建协同合作平台,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监管力度。
2.信息发布质量不断提高
一是管理领域不断拓展。出台了《浙江省建设工程人工市场信息价发布办法》,逐年完善我省建筑工程实物工程量与建筑工种人工成本信息测算和发布工作。定期测算、上报地铁工程造价,推进城市轨道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好城市住宅工程造价数据的分析统计上报工作,加强城市住宅建造成本的指导和监控。
二是管理模式日趋科学。统一我省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等价格要素的数据编码,建立建筑、安装、市政、园林专业定额基础数据库,规范了工程造价计价管理。据不完全统计,五年来,全省造价管理机构为建设市场发布价格信息约300万余条,发行150万余套造价信息,同时也为四千余家生产、经营单位提供了商机。
3.造价从业市场健康发展
一是监管制度日臻规范。出台《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监督检查实施细则》、《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执业操作规程》、《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等管理制度,修改完善了《浙江省实施<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细则》;协助物价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通知》。建立工程造价资质资格监管系统,将造价咨询企业及其执(从)业人员纳入统一监管平台。
二是行业结构不断优化。造价咨询行业企业和专业人员队伍不断壮大,业务范围逐步从工程预结算编审向工程建设全过程造价控制领域拓展,从以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及普通公共设施项目为主的服务范围向交通,水利等领域拓展。截至2010年底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数量386家,其中甲级138家,乙级232家,乙级(暂定期一年)16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总数与2006年底312家相比,增幅为24%;其中甲级企业从23家增加到138家,占企业总数的比例从7%增长到36%。2006年到2010年,营业收入从6.8亿元增长到17.8亿元,纳税额从0.58亿元增长到1.43亿元,增幅均超过100%。造价执(从)业人员的数量增长较快,注册造价工程师数量从2006年4474名增加到2010年6918名,增幅55 %。造价员数量从2006年17200人增加至2010年24600人,增幅43 %;注册在咨询企业的造价工程师为3470人、造价员为5307人,分别占全省造价师和造价员总数的50%和22%,造价执(从)业人员数量和造价咨询企业等级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计价依据体系及相关配套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全过程造价监管机制亟待建立,与各部门之间联动尚需加强。
2.工程造价信息化建设尚需进一步加强,计价要素动态管理有待进一步完善。
3.造价咨询行业整体实力有待提升,执业规范和诚信建设有待加强。
4.工程造价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比较薄弱,尚不能适应行业发展需要。
二、“十二五”发展环境、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发展环境
今后五年我省进入人均GDP从7000美元向10000美元的跨越期,经济运行将进入“转型发展”时期的平稳适度增长阶段。住房城乡建设事业进入城乡统筹发展新阶段,将全力实现由建筑大省向建筑强省的历史性跨越。其中造价管理工作发展环境主要有:
——建筑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十二五”期间,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是最为紧迫的任务,也是建筑业打造“建筑强省”的必由之路。推动施工总承包向工程总承包转型、推动房屋建筑向大土木建设转型、加快科技创新等对造价管理外延拓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另一方面,快速上升的劳动力成本与定额人工单价、人工消耗量的矛盾越来越突出,迫切需要提高计价依据、计价政策的市场适应能力。
——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力度加大。“十二五”期间,将通过依法实施建筑市场监管,加快建立完善防工程款拖欠长效机制,努力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这对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工程价款结算管理,建立工程款结算的协调、仲裁和清算约束机制提出了新的要求。
——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速度加快。城市地铁和快速交通干道建设等领域建设涉及庞大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约束问题,迫切需要专业工程计价规则及相关计价依据以及配套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推进力度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提升村镇建设水平,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村镇建设中有关工程计价内容将成为造价管理新的研究课题和管理领域。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发展的基本理念,提高发展的协调性和可持续性,以服务经济转型、完善工程造价监管体系、加快工程造价计价改革进程为主线,以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为目的,着力提升造价管理工作服务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大局的能力和水平,为我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2.主要目标
管理制度更加健全。坚持依法行政基本方针,健全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完善计价依据体系,形成管理制度、标准规范、计价定额有机结合的科学管理模式。
管理方式更加科学。坚持以国有投资项目为监管重点,健全市场形成工程价格运行机制,强化全过程造价动态管理,形成标准化、信息化、网络化的管理体系。
管理效益明显提升。坚持以促进行业发展为工作出发点,从侧重监督与约束为主的市场监管向以促发展为重点的管理服务并重转变,提高管理的科学水平和效率,为行业发展建立竞争有序的良好环境。
实践探索更趋深入。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原则,加强市场动态调研,大胆创新勇于开拓,力争在全国造价管理同行中保持领先地位。
三、“十二五”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一)主要任务
1. 完善造价行业规范依据,推进计价管理改革
遵循科学、合理、全面、及时的原则,紧密结合本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建设工程技术与管理水平,对影响工程造价活动的重要因素进行科学分析,及时调整完善计价依据和相关管理措施,正确引导建设工程造价活动。
一是配合2010版计价依据实施,编制完成2010版《浙江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浙江省安装工程概算定额》和《浙江省建设工程其他费用定额》;编制完成《浙江省城市交通轨道预算定额》和相应的工程费用定额;编制完成《浙江省建设工程工期定额》、《浙江省建设工程加固预算定额》。
二是宣传贯彻新一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制定完善与之相配套的规定以及新一版《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
三是积极配合节能、节材、节水、节电、绿色环保建筑材料的推广应用,及时编制相应补充定额,健全定额解释制度;做好国有投资建设项目一次性补充定额备案管理工作。
四是加强计价依据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和监督检查,密切联系实际,实时了解动态,积累基础数据,分步骤分重点开展人工消耗量等数据测算,为“十二五”后期启动编制新一版计价依据做好技术支撑。
2.加大造价监管力度,提升全过程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
以国有投资项目为监管重点,以工程实施阶段多环节的造价确定与控制为基础,完善国有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全过程监管机制。
一是加强工程招标前期、中期、后期工程造价管理,全面推行招标控制价和竣工结算价备案制度。建立实施招标控制价制度,防止利用高价围标谋取中标来损害招标人合法权益和利用低价诱标手段损害投标人(分包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实施竣工结算价备案制度,掌握工程合同履行变更、索赔、结算中的实际情况,结合招标控制价备案文件,分析数据变化的成因和问题,实现工程项目造价控制目标。
二是围绕“事前控制、动态监督”管理要求,结合施工合同中有关造价条款的执行、变更、履约等重点环节,加强建设项目各阶段造价计价活动的监督检查,努力实现工程造价控制的目标,以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三是尝试建立工程计价纠纷的专家论证制度,联合相关部门和机构构建计价纠纷调解平台,加强工程计价纠纷调解工作,及时解决计价政策、制度之间兼容性和衔接性问题,降低因政策、制度原因导致的纠纷机率,促进建设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3. 加快信息化建设进程,完善全方位多层次信息平台
积极推进工程造价信息工作向标准化、网络化、动态化发展,通过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等建设市场各方主体共同参与,开展工程造价信息发布、服务工作,构建工程造价信息平台。
一是修订完善动态管理办法,推进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等价格要素的动态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计价行为。建立各专业工程的造价数学模型,定期对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和施工费用的取费标准进行测算,完善价格预警机制。
二是根据国家工程造价信息管理工作发展规划要求,组织构建我省造价信息网络体系,建立全省信息共享平台,拓展造价信息发布覆盖面,提高信息发布质量,努力为建设市场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服务。
加强“长三角”乃至华东地区造价管理信息化工作交流,完善“长三角”地区信息共享平台。
三是加强工程造价指标(指数)工作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充分发挥工程造价指标(指数)在宏观调控、经营决策和造价控制中的重要作用。收集、分析、整理专业工程造价指标,统一数据编码和计算口径,建立包括建设工程技术经济指标、人工、材料、机械以及相关工程建设信息在内的工程造价信息数据库。
四是制定计价软件技术标准(规则),加强对计价软件实践应用中的技术指导和市场监管,充分发挥工程造价计价软件在工程造价管理领域中的作用,促进计价软件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4. 强化行业自律建设,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
以促进造价咨询行业发展为目标,加强政府指导与监督,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完善行业自律管理,营造良好的行业发展环境。通过政策引导、制度规范、诚信建设、人员培养等手段大力提升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综合实力,建立一支依法经营、诚信服务、适应我省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工程造价咨询行业队伍,促进我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可持续科学发展。
一是健全行业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制定和完善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标准和规范。完善市场准入、清出机制,加强从业行为监管力度,努力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监管有效的造价咨询市场。建立健全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基本信用档案以及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工程师、造价员信用评价体系为主的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诚信体系。
二是加快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体制机制创新,建立权责明晰、协调运转、科学决策管理的企业管理结构。按照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的原则,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引导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采取战略联盟、合资合作、并购重组等形式,形成大型骨干工程造价咨询集团为主、中小型专业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并存,差异竞争、优势互补、协调推进的良性发展格局。
三是推动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结构调整,引导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从工程建设单一阶段的工程计价服务,逐步发展到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计价服务,加快推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向着全过程化、专业化和多元化并存的方向发展。重点培育我省一批品牌优势突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带动咨询行业实施“走出去”战略,不断提高服务于国内乃至国际工程业务的比重。
“十二五”期间,全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综合实力力争达到:产值平均年增长幅度15%,“十二五”末年产值总额36亿元,利税5亿元,税后利润2.3亿元。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总数控制在400家左右,其中甲级企业约占50%。工程造价咨询收入规模企业(年产值1亿元以上)力争达到3家。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内的造价执(从)业人员20000人,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从业人员比例90%。工程造价业务省外市场份额提升到30%。
5. 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夯实行业人才基础
坚持以人为本方针,通过强化职业教育、拓宽培训渠道,逐步扩大行业人才规模、优化从业人员结构,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形成一支适应工程建设发展需要的造价执(从)业人才队伍。
一是强化从业人员职业教育。以提升造价行业综合素质、适应行业发展需要为目标,加强工程造价人员执(从)业资格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加快从业人员知识更新速度,促进行业综合素质提升。
二是注重造价行业高层次人才培养。通过开展工程造价行业优秀人才评选,选拔执业道德良好、专业素质过硬,同时具有一定管理经验和创新意识的复合型高层次人才,充分发挥其在行业发展中的领军作用。
三是试行高等教育与职业资格的衔接。加强与设立工程造价专业的高等学校合作,开展学历证书和造价员资格证书的“双证书”模式探索,为行业发展提供既具有工程造价技术知识,又有建筑经济管理理论的复合型人才。
四是根据建设系统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要求,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实践活动。加大行业文化建设力度,深化廉政文化建设、和谐文化建设、服务文化建设、道德文化建设等系列文化建设。
6.大胆实践勇于探索,加大理论研究力度
营造良好的理论研究氛围,加大理论研究力度,通过创新来抢占制高点,提升整体实力和推动发展。
一是更加注重实地调查研究,加强与工程计价一线人员的联系和互动,建立涵盖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体系、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发展、工程造价信息化建设以及行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等问题的长效和动态研究机制。
二是从促进发展出发,勇于尝试新思路、新导向、新方法、新手段,特别是在人工消耗量、人工市场价以及成本价界定等研究探索上有所突破。
(二)保障措施
1.加快法治建设步伐
一是完善法规制度。修订完善《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办法》。根据国家、省在建设项目招投标、发承包、合同等方面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结合我省实际,及时建立与之配套的工程造价管理制度。
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充实工程造价管理行政执法内容,健全完善“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权力有制约、过程有监控、违法有追究”的工程造价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度。
2.完善市场监管机制
一是完善联动机制建设。按照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的要求,加强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质量管理、工程预结算以及纠纷调解等工作的有效链接,努力实现造价数据共享,促进管理资源合理配置。
二是健全横向联络机制。密切加强与交通、人防、水利、电力等部门的联系,共同推进大土木工程造价管理改革进程。
三是拓宽对外交流渠道。以长三角地区为基础,加强国内超百亿元区域、中西部地区以及天津等重要省市在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协作交流,努力实现资源共享、平台互建。
3.提高信息管理水平
一是拓展造价信息内涵。加强调研工作力度,建立工程造价管理基础数据采集工作机制。统筹运用各项数据,科学分析整理,形成相关指标、指数以及课题研究报告,为领导决策、政策制定和制度完善提供参考依据。
二是加强行业信息统计。通过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统计制度,及时掌握行业发展动态,为制定行业发展前景、有针对性地开展政策引导提供科学依据。加强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以及造价从业人员市场行为的信息化管理,实施资质、资格动态监控,完善造价师(造价员)注册管理和继续教育系统,推动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及执(从)业人员信息化建设步伐。
4.加强廉政勤政建设
一是完善廉政制度建设。坚持不懈地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着力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切实履行廉洁自律规定。全面清理权力环节,查找岗位风险,强化防控措施,健全预警系统,制定涉及工程造价管理岗位权力运行的监督管理具体措施,着力形成完整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二是加强人员素质培养。增强管理人员理论指导实际的能力,用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加强作风和业务能力建设,大力提高管理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服务举措,切实提高工作水平和综合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