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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2007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 www.zjzj.net 2007-04-15 --

本文件出处: [新闻中心-政策文件]

浙建站造(2007)19号

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处、办)、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省造价工程师注册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及整体素质水平,确保造价工程师注册质量,根据建设部第150号部令《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及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2007年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中价协[2007]006号)文件精神,结合本省实际,我省2007年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仍采用网络和面授教育两种学习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凡在我省注册的造价工程师及在我省通过全国造价工程师考试(认定)取得资格尚未注册的人员,均应参加2007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
    二、培训方式及内容
    1、2006年底尚未申请注册的考试(认定)合格人员,以及各专业部属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均应参加面授培训,培训内容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全寿命周期的成本管理理论与方法》及省补充部分培训内容。
    2、2006年底前已经注册的造价工程师全部实行网络教育不参加面授,培训内容:
    主导课程(网络教育考试范围):《建设工程项目全寿命周期的成本管理理论与方法》;
辅助课程(非网络教育考试范围):《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案例操作实务》、《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指南》、《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建设项目工程估算编制办法和深度要求》、《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和深度要求》、《国际石油建设工程投标报价》、《网页制作及个人网站建设》、《计算机演示文件的制作》、《工程造价英语词汇》。
    3、网络教育网址:www.ceca.org.cn
    4、课程播放时间:2007年3月20日—2008年2月28日。我省参加网络教育的学员必须在2007年10月底前完成课程内容并通过考试。有关造价工程师网络教育教学说明、课程安排和学习要求,请登陆“中价协”网站。
    三、费用标准
    网络教育收费标准(含教材费用)按“中价协”规定400元/人收取。
    四、报名、交费时间
    1、本次网络教育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请参加网络教育的造价工程师于2007年4月10日至4月30日登录浙江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www.zjzj.net),学员直接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办理。同时请将培训费通过邮汇形式直接汇款至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693-1号,邮编:310011),并在汇款单上注明“网络教育字样”及学员名单。如单位统一邮汇,请将打印好的学员名单以及注册证书号、身份证号和开票要求等邮寄或传真给省造价管理总站。学员请在5月16日至5月31日(节假日除外)凭本人有效证件及汇款凭证到本人所在地的市造价站(处、办)(在杭省属单位的造价工程师直接到省造价管理总站)领取教材和培训费发票。
    2、造价工程师报名、交费手续办完后,由省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学员网络学习身份的开通。
    3、请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处、办)协助做好网络教育培训教材发放等工作。
    五、参加网络教育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可凭从网站下载打印的《继续教育学习合格证明》,作为本年度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年检、续期注册时继续教育的证明。
    六、面授培训时间另行通知。请各造价工程师关注浙江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www.zjzj.net)及网刊《浙江造价信息》。
    总站联系人:张秀敏       联系电话:0571—88087612
                             传真号码:0571—88902971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抄送: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省建设厅人教处,赵如龙、谈月明、樊剑平副厅长,省建筑业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