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政策文件 >建标造函[2011]18号关于公布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审核结果的函
政策文件

建标造函[2011]18号关于公布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审核结果的函

-- www.zjzj.net 2011-02-25 --

本文件出处: [新闻中心-政策文件]、 [资质管理-行政许可]

建标造函[2011]18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各有关资质初审机构: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的规定,我司组织了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的审核工作。现将合格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等36家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