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政策文件 >关于举行浙江省2007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考试的通知
政策文件

关于举行浙江省2007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考试的通知

-- www.zjzj.net 2007-03-21 --

本文件出处: [新闻中心-政策文件]

浙造人管(2007)2号


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处、办):
    根据《浙江省实施<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细则》精神,经研究,决定举行2007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考试。为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专业
    造价员资格考试科目为:《工程造价计价基础理论》(公共课)、《工程计价》(专业课)两门。其中《工程计价》分为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 、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专业,报名时考生可选报其一。两科同时合格者方可取得造价员资格证书。
    二、考试形式及答题要求
    《工程造价计价基础理论》科目为闭卷试题,全部为客观题,客观题一律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作答,考生只准携带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2B铅笔、橡皮、小刀、计算器及相关证件;
    《工程计价》科目为开卷试题,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考生须使用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在答题卷上作答。除前述物品外,允许携带与本专业相关的定额工具书及省造价总站编写的培训讲义(不含模拟试卷和其他复习资料)。
    三、报考条件
    凡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者,无不良从业记录,年龄在60周岁(计算至2007年6月30日止)以下,可按以下条件申请报考:
    (一)工程造价专业、工程(建筑)经济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后在岗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一年;
    专业工作年限统一计算至2007年8月31日止。符合《浙江省实施<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细则》第八条规定的考生,可按规定申请免试《工程造价计价基础理论》科目。
    四、考试时间、考点的设置
    1、考试时间:2007年6月24日(周日);
   上午:9:00~10:30   《工程造价计价基础理论》
   下午:1:30~4:30   《工程计价》
    2、考点设置:
    考点统一设在各设区市中心城市。
    五、考试报名
    1、报名时间:4月2日至4月20日。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全部采用网络报名、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
    考生可于4月2日0:00~4月13日24:00期间登录浙江造价信息网站(网址:www.zjzj.net),填写报名表、扫描并上传本人相关资料(身份证、学历证明、一寸大头照、造价员资格证、造价工程师资格证或造价工程师考试相关科目合格成绩单),提交报考申请。本次考试分新考和增项报考两类,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进行报名。对于报考增项的考生,其报考单位必须与原造价员资格证书上的服务单位相一致。考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合格资格。
    网上报名通过后,考生必须进行现场确认。考生应按网上报名时的提示正确打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签署审核意见(盖章)后集中于4月16日~20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到单位所在地的市级造价管理机构进行现场确认和交费,在杭省(部)属单位考生到省造价管理总站进行现场确认和交费。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提供如下材料:
    (1)浙江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考试报名表(网络报名后下载打印);
    (2)申请人身份证及学历证书复印件(查验原件);
    (3)申请人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
    申请参加增项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可用已有的造价员资格证书复印件(查验原件)代替本人学历证书;申请免试的人员应提供本人学生证、学籍证明,或造价工程师二个相关科目考试合格成绩证明等原件。
    各市造价管理机构应组织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做好考试报名的现场确认工作,现场确认结束后,将未确认考生的报名序号录入到考试报名管理系统,校对无误后从数据库中删除未确认考生的信息,于4月27日前汇总上报本地区考试人员数据库。
    六、收费标准
    每人每科35元。各市在收取的费用中,按每人每科15元的标准在报名结束后上交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账号:330616435010026145687,开户银行:杭州市建行文晖支行),余款由各市用于考试报名、考场租用等考务支出。
    七、考前培训
    考前培训以自愿为原则,具体工作由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组织实施。
    八、其他
    1、考试工作在浙江省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管理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具体考试工作由省造价管理总站组织实施,各市造价管理站协助配合。
    2、请各市造价管理机构于5月18日前将各专业模拟试卷(含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上报省造价管理总站,同时利用考试报名管理系统统一编排考场、准考证号,于5月25日前将试卷预定单上报省造价管理总站。各市的考场分布及各考场名单应于6月15日前上报省造价管理总站。
    今年本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考试时间紧,任务重,社会影响大。因此,各市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将工作落到实处,对每一项考务工作都要落实到人,责任到人。要做好各方面的协调工作,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性问题要有应对措施。在考试工作中,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确保这次考试公平、公正地进行,并顺利完成考试任务。
    省造价管理总站联系人:徐成
    联系电话:88050693-307  88835928


附件1:考试大纲
附件2:考务工作细则
附件3:监考守则
附件4:考场规则

附件5:考试报名表样式
附件6:准考证样式
附件7:试卷预定单

 

 


浙江省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管理领导小组
二○○七年三月十四日


抄送: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省建设厅、省建管局、省造价管理总站,各市建委(建设局)、绍兴市建管局、宁波市发改委,省建设厅赵如龙、谈月明副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