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浙建站市[2011]62号
各市造价管理站(处、办),义乌市造价管理站:
根据《浙江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本省组织了2011年度三季度跨省变更造价员工程计价专业测试,现将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如下(名单附后):
请各市造价管理机构于11月18日前到省造价管理总站领取证、章,并做好各项后续管理工作。
省造价管理总站联系人:何颖
电话:0571-88087612
附件: 浙江省2011年第三季度跨省变更造价员测试合格人员名单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