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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2010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抽查工作的通知

-- www.zjzj.net 2010-12-27 --

本文件出处: [新闻中心-政策文件]、 [资质管理-日常管理]

浙建站市[2010]46号

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处、办),义乌市造价站:

  为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计价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浙江省建筑业类企业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浙建法[2006]82号)、《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监督检查实施细则》(浙建站市[2008]16号)及《关于组织开展浙江省2009-2010年度优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评选工作的通知》(浙建站市[2010]3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评优的现场考核工作,决定开展浙江省2010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抽查工作,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组织,省、市造价管理机构联合组成检查组对各造价咨询企业进行抽查。检查组由不少于两名取得浙江省行政执法证,具备有效行政执法资格人员组成,并可根据检查工作需要配备相关专业的专家。

  二、抽查对象

  浙江省境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三、抽查时间

  2011年1月,各咨询企业具体抽查时间另行通知。

  四、抽查内容

  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符合现行资质等级标准的情况

  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市场行为

  3、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及成果文件质量情况

  4、《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执业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5、法律、法规、规章及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抽查结果公布

  省造价管理机构根据本次抽查情况和有关规定,公布抽查结果。

  六、备查资料

  1、企业基本信息及专职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表1表2)

  2、最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份结构证明及执(从)业人员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3、专业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人事存档及养老保险证明

  4、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5、技术档案管理、质量控制、财务管理制度

  6、2009-2010年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汇总表

  7、2009-2010年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档案

  浙江省2009-2010年度优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推荐单位,还需提供:

  8、2009年度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及纳税证明;

  9、2009-2010年度企业参与编制测算计价依据或编撰咨询行业规范的资料

  10、2009-2010年度企业获得造价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荣誉证书

  11、2009-2010年度企业参与专业课题研究,员工发表专业论文及造价案例分析的资料

  12、企业取得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资料

  13、2009-2010年度参加社会公益事业的资料

  七、注意事项

  1、备查企业根据抽查内容和备查资料要求充分做好自检及迎检工作;

  2、检查组到被检企业后,应当首先明确监督检查内容,随机抽取被检资料,被检企业应当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3、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情况予以记录,并由被检企业负责人和检查人员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抽查登记表”签字确认;

  4、推荐为2009-2010年度优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还需由抽查人员填写“浙江省优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评分表”;

  5、检查组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被检企业资质条件达不到资质等级标准或者发现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现场核准事实,取得相关证据;

  6、检查组汇总检查情况,连同有关行政处理或者行政处罚的建议,向省造价管理总站报告。

  八、工作纪律

  1、检查人员对于在检查过程中了解到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咨询项目委托方的有关情况应当保密,不得用于与检查工作无关的任何事宜,也不得泄露给与检查工作无关的任何人员。

  2、检查人员实施监督检查,不得妨碍被检查企业正常的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被检查企业财物,不得牟取其他利益。

  3、检查咨询单位后,应当场填写“抽查登记表”,参加检查的人员均应签名,并要求被检单位签字盖章确认。

  4、不得隐瞒实情,虚报、瞒报检查结果. 

  附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实地抽查登记表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