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公 告
第543号
根据《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和《关于2006年度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工作的通知》(建办标函[2006]227号)等有关规定,我部对申请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的人员进行了审核。现将核准初始注册的40名造价工程师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初始注册造价工程师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七年一月十日
附件:
天津:1人
王 卫
上海:2人
吴红梅 贾海涛
河北省:1人
郭光允
内蒙古:13人
常建梅 付利媛 周旭红 魏建华 王 涛 崔彩霞 边宇
薄春莲 高起瑞 武彩霞 邹玉红 陈全军 侯 敏
江苏省:1人
夏斯祥
浙江省:2人
叶新宇 李春晓
四川:20人
黄 伟 邬雪梅 吴利平 杨小兵 刘大怀 李 红 胡高林 李雪霞 夏志强 刘雁知
吕 胜 李敏剑 毛春萍 黄远珍 唐晓辉 何 文 彭丽红 龙昌友 丁云波 罗小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