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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晋级有关问题的通知

-- www.zjzj.net 2006-08-31 --

本文件出处: [新闻中心-政策文件]、 [资质管理-行政许可]

  根据建设部有关会议精神,二〇〇六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晋升甲级资质申报工作现已开始。此次乙级晋升甲级资质条件按建设部第149号令《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办理。
    符合条件晋升甲级资质的单位,省属咨询企业直接向省造价管理总站申报,各市咨询企业向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造价管理总站于2006年9月15日前,将咨询企业的申报材料汇总上报省建设厅政务办理中心。现将提交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咨询企业上报的申报材料中,《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申请表》应通过咨询单位管理软件自动生成;申报材料应通过“中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www.ccost.com)上传申报;
    2.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自2003年8月30日到2006年8月30日三年的总收入,扣除招标代理、监理等非造价咨询的营业收入,提交材料时应出具单位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的专项财务审计报告,与咨询合同(委托书)、发票对应;
    3.专业技术人员中注册造价工程师,必须是已经注册成功或变更到位本单位的造价工程师;
    4.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上报的初审材料中,应附是否有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
    省厅政务办理中心联系电话:(0571)85216767,联系人:吴昕;
    省造价管理总站联系电话:(0571)88835928,联系人:季挺。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