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标造函[2011]9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为指导和促进“十二五”时期我国工程造价行业健康发展,我司组织制定了《工程造价行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造价行业十二五规划.doc
二〇一一年八月四日